各位晚上好!
我有件事想请教:网络平台只开立电子发票,网页上说明确定订购后会把电子发票寄送指定收件信箱,但没有提供载具,亦没有提到中奖会把纸本发票送给买家。
2月初在某个网络平台下单购物,已经完成付款取货,亦确定交易成交(不会退件),一直没有收到电子发票,写信及拨电询问要求索取发票,得到回复是2月订单太多,会计来不及开发票,所以处理方式是:重新开立电子发票(
我查过财政部网站说明:持有“电子发票证明联补印”是不能兑奖的,除非持有“电子发票证明联”和“电子发票证明联补印”才能领奖。
补印感觉是不是一个发票用在2笔同价的交易上?请问厂商给我开立这类的发票合理吗?心里觉得很困惑。
请问版上大大有类似的经验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