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问一个问题
你是否重复申报?
你有把你配偶一起合并申报,
但你配偶并没有把你申报,或者他就是用国税局寄来单子申报?
就你给的图片来看+你文中叙述来讲
你申报时,只输入配偶姓名、身份证字号、出生年,
但没有汇入配偶所得(所以产生漏报)
而你太太自已报自已,没有把你输入进来,这ok。
只是这样你对太太是重复申报。
感觉是这么一回事
104年对你夫妻来讲,是可以合并,也可以各报各的。
但各报各的,不能把对方资料输入进去。
是否有利我就不知道了。
夫+妻<<<方式1
夫 <<<方式2
妻 <<<方式3
而国税局认定你采合并申报方式(方式1)就是了。
※ 引述《GiBai5566 (居掰5566)》之铭言:
: 因为一直以来没有很认真去研究报税,每年都是
: 用软件试算最低报税金额,因此今天收到补税单
: 有点惊讶,爬文以后找不到相关讯息,因此想询
: 问一下板上先进关于新婚夫妻报税的问题。
: 夫妻于104年11月5日结婚,105年4月各自以自然
: 人凭证完成报税。
: 我自己的部份,申报所得总额约84万,经由软件
: 试算后缴交4600的税款。
: 我太太的部份,印象有些模糊,但确定有申报,
: 因为今年为了申报还特地去申请自然人凭证,
: 104年度总收入约30万左右,所以税款非常的低。
: 问题来了,前两天收到了国税局的补税通知,告知我104年度的申报漏报
: 了太太的收入部份,将申报所得总额由84万调整为115万,薪资所得特别
: 扣除额由128000调整为256000。因此需要补缴9105元的税款。
: 那关于我妻子的所得部份,不是会有重复课税的问题吗?
: 毕竟妻子已经自行申报过了。
: 或者我对“新婚夫妻分开报税”这名词,有了什么很严重的误解呢?
: 又或者,是软件试算时出了什么问题?
: 先在此感谢板上先进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