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自用住宅重购退税

楼主: QCQC (世界真美妙)   2016-12-19 17:50:50
事情是这样的 本人已知 死亡二年前赠与为遗产与遗产归扣等问题
祖母合法继承人为 两个没有连络的姑姑 与我爸(身障重度瘫痪)
于是祖母打算把财产交给我 我身上目前没有不动产
祖母于是想把 桃园杨梅房子卖了钱分给家人 新竹关西房子过户给我
我也寻求专业人士 却没有一人给我肯定的答案
现状:
祖母持有 桃园杨梅公告现值
房:30万 地170万
此笔房地状态 101年售出 105年 法院调解回复所有权 目前已经移转祖母名下
另外祖母与父亲持各1/2 新竹关西公告现值 房:20万(1/2为10万) 地:200万(1/2为100万)
(已知杨梅与关西两地市价相当)
目前规划 杨梅房地 明年赠与给我 我500万售出 依照新制 获利300万*45%=135万所得税
我再用 出售房屋的所得 加上我自己的积蓄 用500万和我祖母与父亲购买关西的房地
并申请 自用住宅重购退税135万元(所得税法14-8条)
主要在于 自用住宅定义 退税定义
今天我问了杨梅国税局与竹北(户籍地)国税局 4位地政士
杨梅:我取得杨梅房子户籍迁进去 无出租营业等 户籍要满一年 出售 缴税
2年内 买一个自用住宅 户籍迁进去 申报退税 5年内不得移转等等
竹北:我取得杨梅房子户籍迁进去 无出租营业等 户籍只要卖出去前迁进去 一天也可以
出售 缴税 2年内 买一个自用住宅 户籍迁进去 申报退税 5年内不得移转等等
地政1:我以前处理过 但是太复杂 我不想处理 免得不成功
地政2:这新制 你懂得比我还多
地政3:这个新旧制 国税局自己都搞不清楚 重点在于户籍要不要满一年
地政4:了解详情 给我一两天的时间研究看看 顺便好好学习 改天与我联络
请求各位乡民给我一个专业的指点 或是告知我曾办理过的专业人员 十分感谢!!!
作者: hsiehchienyu (hcy)   2016-12-21 23:18:00
整篇看下来,就是想问房地合一重购退税吧?个人认为竹北是正解,所得税法第14条之8没写要设籍一年,申报作业要点也没写,疑义解答也没写,所以应该一天也行。不过你想这么办理记得金流部分的书面要留好,以便提供稽征机关。
作者: adey40 (风海)   2016-12-22 08:37:00
你就这么确定写申请书国税局会正面答复你吗? 这种不确定的东西更大可能只是回你法条就敷衍了事而已,毕竟没人敢打包票,万一事后被认定不行咧?既然如此,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也很有兴趣,给楼主一个建议基本上如果目前没有解释函令规定到这么细节的情况的话理论上单找国税局申请解释是没有多大的可能性的,因为更大的机会是指回你法条敷衍,很少会帮你直接发公文请求财政部解释,所以可以直接带着相关资料去国税局现场,并找主管级人物沟通,并且拿出税捐稽征法第11之7条给他们看,请求国税局依据相关情况向财政部申请解释,这样会比较有效税捐稽征法第11之7条是说:税捐稽征机关应设置适当场所,聆听陈情或解答纳税义务人问题。试试看,希望财政部能就尚未发生的各案解释囉
作者: inicio (有一天,我的猫对我说..)   2016-12-23 12:03:00
北区国税局有提供房地交易的咨询服务https://goo.gl/EiBhHB 可以去填表预约
作者: lai517 (:))   2016-12-29 17:45:00
请问 既然杨梅的房子要卖 为何不以祖母的名义卖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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