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12-20 05:23:00要自行举证很累的,租税协定代表一定程度的资料交换,中华民国政府不像美国有那么大势力要人家提供资料,人家就给,搞过一个案子(不是税务案件啦)当事人取得证明送当地地方法院认证,转所在国外交单位认证,再由我国驻外单位认证(我国驻外单位有多少)有可能可扣抵,但可认证标准文件有问题,怎么生合格文件自己想办法,要"举证"到人家愿意认可,相当累...个人估计不熟悉的话,一个案子耗掉十万以上成本都有可能当然签了也有可能是原来没曝光的所得见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