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公司要我们填写扶养亲属表,判定要不要每月预扣所得税
当时是填了扶养母亲,所以这一年薪资都没有预扣
不过最近哥哥忽然说明年五月他要报扶养母亲,我可以让给他,但按照扣缴税额表,我是必须预扣的,这样国税局会不会处罚我?我每分钱都有缴税啊~
补充
仔细看了申报表
写着(还用黑体字耶)
薪资受领人于年度进行中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于发生之日起10日内将异动后情形,
另依前项规定重新填报本申报表告知扣缴义务人:(1)结婚、离婚、配偶死亡(2)受抚养亲属
人数增加或减少。
我没告知耶,真的会没事吗?
毕竟我是应预扣而没预扣, 政府没预扣到我的钱,会处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