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因:
去年(2015),我帮我母亲用网络报税,报税时,因为夫妻合并报税
的原故,所以在报税时也把我父亲的基本资料填上去,但我父母亲
的年收入在当时也不到2万,但基于政府鼓励人民主动报税,所以我
母亲也委请我帮他用网络报税。(我母亲过去有报税习惯)
接者我也利用网络报税,把我的父母列为扶养的对象,因为可以扣抵
一些税额,加上小弟我是鲁蛇,一个月薪水只有4W不到,但是若不用
扶养双亲来扣抵一些税额,也要缴上好几千元的税金,所以我便填入
扶养双亲来节一点税。
后果:
今天,我收到中区国税局的补税通知,上面的理由竟然是因为我母亲
去年有报税,所以我的扶养双亲的扣抵额度不能算数,所以要补缴将近
月薪的1/5的税金(也就是好几千元)。
问题:
1. 请问只因为我母亲有报税,我就要被通知补缴是正常的吗?
2. 有什么办法可以去申诉?是不是有明确的申述步骤可以参考?
心得:
如果各位乡民有准备要用扶养亲属节税,记得叫父母亲不要太鸡婆
自己跑去报税,不然又会被国税局给阴了!切记!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