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所得税申报及扶养问题

楼主: capgene (曾几何时)   2016-02-17 21:05:51
去年底结婚(今年完成登记)
除了过去股利全额扣抵,没有其他节税方式
因此对报税一知半解,过去都是以自然人凭证报税
即将面临第一次已婚身份申报所得税
自己的课税级距是12%
老婆的课税级距是5%
想请教有经验的版友:
(1)该夫妻合并申报还是各自申报好?
(2)因老婆的弟弟收入未达纳税标准,若老婆想申报扶养她弟弟的小孩(未满20岁)
是否需在同一户籍?若需在同一户籍,是否有迁移户籍的限制日期?
(例:在报税前于同一户籍设籍满1年)
麻烦版友释疑,谢谢~
作者: conk (conk)   2016-02-17 21:07:00
结婚以登记为主,故你去年只能用个报个的,无法合并申报
作者: cdfreen (我爱你 520)   2016-02-17 21:17:00
今年五月是报去年的税,去年你还没结婚哦至于扶养其他亲属,不只有户籍的问题,你得证明父母无能力扶养,不单只是看收入未达纳税标准,还包括财产#1HeQi-Yk (tax) 或/其他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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