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代收代付-营业税

楼主: hxqoiqo (尧)   2015-11-04 15:19:55
研究服务费应该是贵公司的营业收入吧
看起来应该是属于国内提供国外使用并收取外汇的劳务收入 可以适用零税率
零税率规定可参考营业税法第七条
所以就是针对研究服务费开立二联"零税率"发票 可以再备注栏写代收代付的金额及项目
如果不适用零税率的话 就应该要开立二联"应税"发票了
但销售与外销有关之劳务或在国内提供而在国外使用之劳务"得"免开立发票
仍应以收款日为准 并以当日往来银行买进外汇汇率换算销售额申报。
代收代付的部份 原则上如果有价差的话 也是要针对价差开应税发票申报营业额
如果没有价差就不用开发票
如果可以的话 请医院开审查费的收据抬头写国外药厂比较好
※ 引述《BlueQueen ()》之铭言:
: 想请问各位,我们公司属于国内医药研发服务事业(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
: 简称CRO),目前受托国外药厂从事境内之研究服务,其中,国外药厂支付的货款,一部份
: 货款为我们公司代收,然后代付给医院的研究审查费(审查费收据抬头为我们公司),
: 另外一部份的货款为研究服务费,那是否只需针对研究服务费部份开立二联式发票即
: 可,谢谢?
作者: aguey (aguey)   2015-11-04 18:47:00
单单那几行,就有结论,佩服!不适用零税率,就开三联?
作者: sorslee (Sors)   2015-11-05 14:58:00
资讯真的太少,会有很大的落差,真的不建议下结论!
楼主: hxqoiqo (尧)   2015-11-06 12:25:00
我应该没有下结论吧...如果还有其他没考虑到的情况 可请版上大大补充或修正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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