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地价税纳税义务基准日为8月31日

楼主: taxntpc3 (暗光鸟)   2014-11-05 14:39:54
地价税每年征收一次,采按年计课,并以8月31日为纳税义务基准日,凡在8月31日于地政
机关土地登记簿所记载的所有权人或典权人即是当年度地价税的纳税义务人。但如属经法
院拍卖取得土地者,则在103年8月31日以前领得法院核发权利移转证书的拍定人,作为该
年度该笔土地地价税的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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