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回这个系列, 身为国家雇员, 依法行政很难吗?
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甄选作业要点
一、为落实教师法第十一条、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一款及
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设置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之规定,
以公平、公正、公开之原则办理教师甄选,特订定本要点。
要把打听列入口试就订定比例及施行办法, 并公告在简章上
口试委员及试教委员实名制评分后即弥封, 待计总分时才开启计分,
并保留五年以供考生或行政监察单位查核
能这样做我就支持独立招考, 否则请你告诉我 公平、公正、公开 在哪里
别再说主观了, 连社会学跟教育学这样的人文学科都能透过一系列手段让他科学化
没理由口试及试教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