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学校是政府机关,因此无论做什么事,都必须依法行政。
那么高中以下的教师甄试,是依据“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甄选作业要点”,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141
当中规定“教师甄选得以笔试、口试、试教、实作方式办理,以二种以上方式综合考评为
原则”,
所以Pete大认为可以用“打听”当做评分标准,那是违法的,应该没有一个人事主任敢同
意这种教甄简章吧???
※ 引述《PeteNiu (彼得牛)》之铭言:
: : 分数不能代表一切,但是是这个制度的必要之恶。
: : 我再说个例子好了:
: : 今天有个条件都跟您一样的人,道德分数也跟您一样完美,笔试+口试+试教的成绩
: : 比您少一分,最后却录取他,您心里做何感想?这样您稍微有感觉了吗?
: : 不是应该照简章规定,谁高分就录取谁吗?
: : 大家求的就是一个公平公正进入职场的机会而已。
: : 除非简章明确规定,进入复试之后“打听制度”占总成绩几趴,你再来这么做,
: : 否则,只要学校动心起念想要去做打听的动作,不管学校打听到的是好是坏,
: : 就已失偏颇。这就是所谓的程序正义。
: 谢谢您的回复,也感谢您用理想的角度一起谈论这个议题
: 为了不模糊我们讨论程序正义的议题
: 我们先聚焦在如何客观评分这个议题之上
: 首先您所说的例子不存在,低分的不会录取,因为分数是客观的
: 只会有最高分录取或从缺,不会有低分录取而高分落榜
: 当然我指的是教甄成绩
: 我了解您所说的是以个人能力成绩来讨论
: 但这个前提也不存在
: 因为虽然分数是客观,但打分数的人是主观的
: 我不想举什么毕卡索跟凡高来考试你会选谁这种问题
: 我单单想请你帮我思考一下
: 你自己活到目前的人生、你死党的人生、
: 你小学班上第一名的人生
: 以及你班上最后一名的人生,请你各打出一个成绩
: 而且要符合世界上每个人的客观条件
: 你会发现
: 人生价值是无法用分数衡量
: 每个人人生经历、际遇、价值观、道德观都不相同
: 怎么能判断去美国+10分、去英国-10分
: 这不是学习评量,无法跟之前的自己比
: 这是现实,你身为评审你就是要为每个人给个分数
: 所以你无法给出人生各种细项的标准,而让每个人满意
: 你只能给出一个整体分数,而且承认这是主观分数
: 回到教甄,无论独招联招面试
: 我只能告诉您评审可能会考量个人特质、谈吐、个人经历、展现出来的企图心及道德观
: 但比例高低每个人不同,只是评审通常会确认大家最高最低分标准一致
: 而这些细项及比例为什么不写在简章内
: 就如同上面你面临的状况
: 请你为每个人生打个分数,而且请条件客观且每个人都认同
: 是一种缘木求鱼的做法
: (或是请为我上面列出来的考量条件写出占分比例,
: 而且要板上所有乡民都同意)
: 所以既然是主观分数,对我而言,什么是公平
: 就是无论联招独招
: 每个评审自己的标准对于每一个应试者一致
: 这就是公平
: 若要不打听,皆都不要(像联招)
: 若要打听,每个应试者皆要(这其实不难,教育圈很小)
: 而且打听都不可能只问一个人,一定会多问几个
: 打听消息以事实陈述,不加入主观评论
: 而且打听后的消息当作参考,补充个人资讯,告知每个评审
: 这对于我而言,就是公平
: 若您觉得仍然不妥,我觉得其实这无关独招联招
: 我觉得这是目前教甄甚至整个教师制度之恶
: 还请您及大家集思广益
: 我们如何一起改变这个制度
: : 大家都期待每个去考律师、法官、公务员的人将来是个好律师、好法官、好公务员,
: : 但是社会上每个律师、法官、公务员都是这样的好人吗?
: : 不好的律师、法官、公务员,自然会有其他的机制汰换这些人,
: : 但是,您有听过举办这些考试之前,国家先去打听这些考试的人的道德?
: : 而学校却把这样的行为视为理所当然?!
: : 不好的老师,也会有其淘汰机制,但是不应该在考试的这个阶段就把它当成筛选
: : 的指标。
: : 当您还是有这种“学校为什么不能挑自己想要的人”的疑问时,
: : 请您在心里默念“公平”、“公平”、“公平”三次!
: : 当学校用简章上没有的指标来甄选的时候,就没有正当性可言。
: 最后还是要说,
: 教甄真的不是选出会考试的人,
: 是选出会做事的人
: 若只是要会考试,联招应该第一阶段考完就结束
: 为什么还要试教及面试?
: 既然有试教面试这种主观评分,
: 要不你就一直等,等到有主观认同或喜欢你的评审
: 要不你就努力让自己具备一般评审主观喜欢的特质
: 我个人是倾向后者,
: 期待大家教甄都有好成绩,早日上岸,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