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教师法修法
2018-10-15 06:00
◎ 陈启浓
据全国教师工会干部透露的消息,行政院有意针对教师法修法,对于学校教评会组织的成
员,将降低没有兼行政老师的比例,以及可能将教师兼行政工作纳为教师的义务。这两项
都是为了解决目前中小学校务推动的困难,全国教师工会部分干部却无视校务的需要,鼓
动教师反对,甚至阻碍修法。
教师工会干部无须担任教职,终日钻研法案,成为政治压力团体;而家长组织对于学校,
却又没有相对的监督力量。加上许多教育法令拟定时,缺乏保障学生受教权,缺乏尊重校
长校务推动的权力,一面倒向维护教师的权益。维护教师的权益无可厚非,但应该让学校
能以顺利推动校务并妥善照顾学生为前提,不该将“尊重老师”视为“圣旨”。放任与尊
重只有一线之隔,过度的尊重就是放任,就是卸责,会让教育走向堕落与毁灭。
我一贯的立场就是主张老师不该有兼行政与否的分别。因为这对学校是伤害,对老师是放
纵。老师在学校的权利义务应该平等,才能做好校务的推动,不该让“尊重老师的选择”
成为学校行政永远的无能与弱势。只有朝这个方向努力,才能有效解决校务问题,更不必
去争执老师担任教评会的比例问题。
教评会本身就是滥权,例如老师怎么可以决定老师的聘任?这难道不该利益回避?难道不
是应该让超然的专业公正人士组成的团体,来担任这样艰钜的任务吗?
教评会的组成比例争议,以及教师担任行政是否成为必要的义务,可以透过修法毕其功于
一役,让老师都有担任行政工作的义务,就跟现在大家没有权力拒绝担任导师的工作一样
。只有教育法令明确,让学校可以依法行政,才能阻断太多的放任与“尊重”。行政稳定
,校务推动才会顺利,才能正常教学,做好照顾学生的工作。
(作者为南投水里国中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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