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idha (东岐明)》之铭言:
: ※ 引述《ronnyvvang (荣尼主)》之铭言:
: : 尼姑和尚戒荤
: : 如果有天爆出吃的油有混猪油
: : 吃的素食加工品有加肉
: : 这些人会怎样?
: : 有没有尼姑和尚吃到肉会怎样的八卦?
: 僧人并非有意,在不知情下吃到肉,是不违戒律的。
: 佛陀时代的原始佛教,并不禁止肉食,因为当时僧众是以向人托钵为食。
: 当时僧人是挨家挨户托钵,人家当天吃什么,就随着吃什么。
: 如果要求提供素食,等于是要为难不吃素的人家特别准备食物供僧。
: 对于许多在外化缘的僧人,他们也很难详细去问当地人家到底当天食物有什么成份。
: 所以佛陀所制戒律并无要求僧众吃素,但佛陀强调了不应为供僧而造成杀生,
: 并制定了“三净肉”的肉食规范。
: 三净肉的规范是:不见为我而杀、不闻为我而杀、不疑为我而杀。
: 不见为我故杀,是指没有看到或听到或嗅到或体验到,食物来源有为了自己而杀生。
: 不闻为我而杀,是指没有经由语文等交谈沟通而发现到,食物来源有为了自己而杀生。
: 不疑为我而杀,是指没有可怀疑的根据来显示,食物来源有为了自己而杀生。
: 所以僧人托钵,如果没有发现这些情况,就可以食用人家供养的肉食。
: 这种规范是为了适应僧人托钵的化缘生活。
: 为什么原始佛教要托钵化缘?
: 因为对于出家修行而言,一切身外之物都是累赘,愈少愈能专心修行。
: 而且愈无身外之物,生活条件愈是简单清俭,就愈不会有不良腐败份子混入僧团。
: 当时僧人是绝不从事谋生工作与烹煮食物,每天只是专心修行与度化民众。
: 因为长时禅修,每天只吃一餐,过午不食。
: 所以每天只有早上托钵一次,托到食物回到僧团,再僧众大家均分食物而一起进食。
: 当时僧众的每天活动,除了外出化缘食物或接受供养,就是精进禅修以及研究讨论。
: 修行较高深者,会在外出与民众接触时,针对民众所提问题,而帮忙民众。
: 不要以为民众只会提修行问题,其实很多民众所提是生活上的许多疑难杂症问题。
: 佛经里就记载了许多佛陀回答的生活问题,例如婆媳不合的家庭纠纷,请佛陀去调解。
: 这种僧人化缘的生活方式,一方面可以让僧人专心修行不需浪费时间从事世俗谋生事务,
: 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僧人与当地民众建立密切的教化关系,让佛教与社会密切结合。
: 而且就因果业报而言,让修行人接受民众供养食物,可让民众有培植福报的机会。
: 三净肉就是在这种托钵化缘方式下的一种规范。
: 但随着佛教传播,许多地方的风俗传统并不适合托钵化缘,致使僧团必须自营谋生。
: 自然也就不容易符合三净肉的规范,因而汉传佛教也就逐渐有了吃素的传统。
: 因为托钵化缘是由人供养,而自营谋生购买是自我意志,
: 因而自营食物谋生的僧人,若是购买肉食,也就容易违反三净肉的规范。
: 就修行解脱而言,吃素并不能导致解脱。
: 吃素只是在因果业报上比较清净,不会沾惹肉食杀生的恶业因缘。
: 其实三净肉也会在恶业因缘上比较减轻。简单来说,就是不成为杀生食肉的造因者。
: 以下例子因为你有购买行为,可能对你不算三净肉,只是用以解说业报影响轻重。
: 例如你到市场上买现成已有的鸡肉,与你到屠家买当场现杀的鸡。
: 后者的恶业较重,因为前者并非直接为你而杀,后者却是直接因你在场而杀。
: 又如你到餐馆吃鱼,若是点现杀活鱼,会比冷藏鱼肉的恶业要重,因为是直接为你而杀。
: 总之,肉食若是因你的意志决定而才发生杀生事实,你所造的恶业就会比较重大!
: 若是杀生事实不是因你的意志决定才发生,你还是会受到较轻的间接恶业影响。
推文里有人以市场供需 来否定买冷藏肉杀业较轻的说法
其实就算是供需法则 犯杀业的主要责任也是在肉贩身上
就像有人猎杀犀牛角 去杀犀牛而获利者是猎人并不是客户
你不去杀客户就没法得到 所以才说宁愿卖蔬果也不要卖肉
至于现杀海鲜 杀业的确较重 比例和前例刚好是倒过来
那整只蟹或虾的业七成会在吃的人身上 三成才在老板
当然最好也不要钓虾钓鱼 另一种说法是被杀的动物偿业的居多
不过这类的多属于集体屠宰 不是因为娱乐打猎钓鱼等自己去杀
有过来人说吃现杀海鲜的业 是过敏和皮肤病 这是通灵人看到的
若自己吃了很多非偿业的动物 轻则小病感冒 重则肿瘤癌症
晚年身体容易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