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各位,我因为之前跟前房东的纠纷 导致我必须在8月15号之前搬走 所以我找了一
间房子 是转租的 因为转租者还没有搬走 所以我们签约的时候定好了说8月20日 契约才生
效
但我已经先付了一个月押金 但在我要搬进去的前一刻 老板娘告知我做到十号就好了 所以
导致我目前没有工作 所以家人就叫我搬回家 也省一点房租 所以我就跟对方说 看能不能多
少退一点 毕竟我还没入住 也没拿到钥匙...但对方就是很强硬的说 除非找到新房客 在商
量 不然就是押金不退 我知道是我自己问题 但我想问大家 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比较好呢?
我是租客 另一个是转租 但他是跟房仲租的 他也不愿意把房仲的联络方式给我 他说房仲说
只对他 这样是合理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