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签约说要公证,对方说不方便
因为长辈急着出租也就同意不公证
但后续房客一些状况让我们不心安
想请问如何让房客去公证?
另外如果对方坚持不公证,我们该如何解约请对方搬走(押金全退没问题)
7/27
我们联络房客要看房并讨论公证时间
但对方之一(当初他说只会偶尔住,可邻居说常常,且签约时身分只是连带保证人的丙方)
要求我们要带长辈过去,因为当初他是和长辈(契约中的甲方)签约
我们同意但要求承租人(即契约中的乙方)一起出面
结果乙方传讯说他不方便那天看房,都交给丙方处理
丙方告诉我她也有签约,所以有权利做主
但是明明契约条文上就都写是甲乙方,究竟乙方连带保证人的丙之主张成立吗
再次感谢每位热心的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