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讲点自己的浅见
其实“如何挑选房客” 还真是需要一点识人的功夫
通常要有足够的人世历练及敏感的心才能做得到
再加上“面试”接触过欲租人后
就会(大约)知道对方是什么咖
所以如果身边有这样的亲友也愿意帮忙的话
则可以提出协助的请求
至于租给什么职业的人比较好 其实我觉得不一定耶
但一定要先考虑性质稳定的工作
至于以后会不会破坏房东的房子和屋内设备
其实我也觉得这很看个人人品 跟职业较没什么关系
所以说起来也算是运气的问题了
因为我曾经不小心出租给外表漂亮 打扮好看但不俗艳
其实是带着她的女孩做援交的女经纪人
还让人在我的屋里吸K的租客 至于这个女经纪人
自己有没有在吸K 有没有在援我就不知道了
至于一开始看屋就开始对房子有不良评价的人
我是绝对不会选择出租的
因为这种情况一般有二种 一种是准备要开杀戒的
一种则是真的具有很爱嫌东嫌西人格特质的
后者最可怕 容易欲求不满的人
不管是现在或将来都将很难应付...
前者则是看自己要不要坚守住自己的底价
或者一开始就干脆像卖房子一样
先开高价让人砍(?) 但不被砍到自设的底线
使双方都能皆大欢喜
但是说实在的 阁下所列的这几组 本人都不想考虑
因为现在述明原因的话也已太晚了便不说了
做装潢的话...其实本人倒是觉得没什么必要
一来自己做的装潢或说房东的房子
承租人不一定会爱惜
二来做了装潢也不一定合所有人的意
还不如都不做 原始状况出租也省事
至于附不附家具或家电 其实各有利币
通常家庭型的或生活品味有要求的会自已有家具
而单身型的(未必无男或女朋友)或新婚型的
通常会比较想租有附全部或有部份家具的房子
但有几种搬家后较不方便带走的还是可以附一下
例如冷气 热水器 瓦斯炉 抽油烟机
至于要不要附洗衣机 要看承租人是哪一种
总之电器类附得愈少愈好 因为如果坏掉
不管是找人维修或换新 如果承租人是好承租人
那倒好处理 如果不好相处就会有麻烦了
因为电器要好的话贵 不贵的又未必好用或耐用
总之是麻烦的东西 如果附耐用也好用的二/三线品牌
承租人没意见那倒是好事一件
家具也是一样 附耐用又好用不贵的就好
不过我曾遇过来看屋的人要求我撤掉某几样家具的
但全都被我拒绝了 因为我没有地方可以存放
后来我选定的承租人也曾有这样要求
但对我的说法也没意见 他们选择舍弃自已有的家具
说到这里我的重点是 房东所附的家具电器甚至装潢
都要算在成本内 当承租人付出的租金
超越了房东所附的这些的价值 才是房东真正获利的开始
所以房东是要早点获利或晚点才能够获利
自己要好好地想一想...
但如果原本屋里是没有电器设备的或打定主意要换掉旧的
我会愿意换全新品而非二手货 尤其是冷气....
因为前面有提过电器故障坏掉维修或换新都是麻烦事
就算附的不是名牌甚至是二/三线品牌
也都愿附新的可以不用那么早为了电器坏找我麻烦(咦...
至于签约.....如果是初次签约 个人倒是不愿意签长约
最多就一年 最好的半年约 签约时会要求约到想续约
得让我进屋看一看屋内维持的状况再决定要不要续
如果这条件不答应那就连初约都不必讲了
或原答应但在续约时却反悔不让我关心我的房子的状况
那就也不必续了 不续后也不搬走就可能要走法途了
当然即便是能进屋里看但状况实在令人不满也不必续了
如果在约期内都做不到的事 你想承租人求饶会改进
续约后就真的会有所改进吗 个人对人性是较没信心的
所以先签短点的约 算是比较保障自己的方式
基本上法律已经都较站在承租人那边了
房东当然也要有所防范 要比承租人更加挑剔
若挑不到好的 我倒还宁愿多养一段时光的蚊子和蜘蛛
看证件没问题 听说有承租人会要求房东出示所有权状呢
所以就是双方说好要看什么证明就好
但承租人那边则偏好看双证 身分证和有效的工作或薪资证明
至于契约要不要公证...公证其实是好事 但会需要缴税
看出租人要不要承受 或讲好由承租人承担
有些事项 在契约里就要事先写清楚 跟承租人丑话先说在前头
因为法律是站在承租人那边的 所以房东只能多做事先防范
所以当初我的房契写挺多保护我自己的防范条款
甚至连所附的所有物品 小到连钥匙和铁卷门遥控器
都有拍照作为契约附件 这样才知道什么东西缺少了或损坏了
其他例如虽即便公证了 但承租人不肯搬走有法途可走
但把人赶走的时程可能会很漫长 但至少还有法可依...
因为如同某位板友所言 对别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最严重的话搞到自己脱不了身或身心俱疲 那就太不愉快了
契约的话...当初我是用官版自己加强内容的
并且十分地思考应加强的内容 之后若觉有不尽事宜
则会在下次的约(不管是续签或新签)里再做加强
因为我已经讲了好几遍了 法律是站在承租人那边的
房东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为自己的前途着想留好后路
再来则是官版的真的强度与仔细度都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