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 2/13 跟房东签约,房东给5天宽限期,契约开始日是2/18
我忘记是看房子的时候还是签约的时候房东有说他会去结清之前那段时间的水电费
但总之后来我没有跟他确认是否有做到这件事,而他也没有给我看收据之类的东西
然后前几天收到台电帐单,上面写计费期间01.06~03.08,用电日数55天
请问这代表房东没有去结清我们入住前的电费对吗?
如果是契约开始日计算的话,我们用电日数应为20天,从签约日起算也才25天
那我们该怎么跟房东计算本期的电费怎么负担?
还是我们只能自己缴清这55天的电费?
(我们住的这间是全新的,我们是第一组入住的房客)
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