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子住三年屋况逐渐下降,原水泥漆大量剥落及壁癌等等问题
已决定要搬走,这段期间找房基本上都希望房客早点入住
但我约是到今年六月底,也就是七月才可以签新屋住约
原签合约上写若期限未满,单一方想解约时需得"对方同意",且于15日前通知。
另一条例为若不续租,需于三十日前告知否则将没收保证金
想请问第一条条约若于15日前通知,但房东不同意是否即无解?
该提前解约内无提到没收保证金等规章,如果想提前解约有其他方法吗QQ
另想问若房东坚持不给提前解约,若走以下方式解决,于5月底搬走,
6月租金不缴,直接走毁约由保证金扣会有其他问题吗?
(因当初押金是押一个月)
在外租屋真的好难找QQ
无缝又必须在当月一定要找到好物件很赶
提前看基本上又要求不能差太远入住
希望能寻求双方都好解决不损失的方法
感谢各位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