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osh (007)
2019-12-03 15:41:10有一个店面分租给人,大房东有在合约允许,最近那个人以生意不好,突然搬走,
押金就当做是抵扣突然解约的那个月租金,让我们找房客。
钥匙是有拿给我们,但合约书当时跟他要,他说忘了拿,后来一直请他拿过来,
他就说要我们证明我们可以分租,我拍了合约给他,他又说,他不把合约拿回
来,我租人的话,他可以把我告死。
我说你LINE上面不就说你不租了?现在是怎样?原来是他要我把押金退给他。
请问若我们再租人的话,他跑去告的话,我们会有什么损失吗?LINE上面的
对话记录,以及他东西都载走了,可以当证据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