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yoflag (ttytygt)》之铭言:
: 合约到期时
: 有自然损坏的电视
: 当时看房时 房东有打开给我看 是正常
: 但我在租赁期间完全没有使用电视
: 现在自然损坏了
: 而合约上 并没有注明电视若自然损坏
: 要由谁负责
: 但房东说:“当初好的电视交给房客 房客就要还房东好的 所以房客要负责”
: 还说每一个房客都是这样 家电坏掉都是自己修的
: 我反问说:“那新家电产品如果给第一个房客用都好好的,
: 后来换第二个房客,刚好到了家电自然损坏的时间,是否对第二个房客不公平?”
: 房东说:“要看时间长短,如果新房客住进来的三个月内、半年内坏掉,房东会负责,
: 但是超过半年才坏,就当是新房客用到坏的,要房客负责。”
: 他还强调说 在租屋界都是这样的
: 房客住的时候坏掉 本来就是房客自己负责修理
: 房东交怎么的东西给房客 房客就要还怎样的东西
: 请问民法在这方面 有规定吗?
: 因为合约上没提到家电自然损坏 该由谁负责的问题
: 所以请问各位大大 这在法律上是否有明确规定?
: 还是有模糊地带呢?
目前小弟也遇到一样的问题
本人租屋处的洗衣机最近坏了
房东也是讲一样的话
请问这在法律上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