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5-30 14:33:00牴触的不是这个。牴触的是[所得税法]。所以租金转嫁房客的合约无效。宪法第19条(纳税义务):“人民有依法纳税之义务。”宪法第19条(纳税义务):“人民有依法纳税之义务。”所得税法第2条第1项(综合所得税课征范围):“凡有中华民国来源所得之个人,应就其中华民国来源之所得,依本法规定,课征综合所得税。”民法第427条(租赁物税捐之负担):“就租赁物应纳之一切税捐,由出租人负担。”所以原本把税转嫁房客是不合法的。新版的写法是房东有负担缴税。只是把钱预放在房客那请房客缴。而房客也知悉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