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第1次租屋
遇到一些问题,要再麻烦大家协助解惑!
感谢大家
我的租期从106年1月3日至107年1月3日
一年期满后,房东说搬走需提前1个月告知
我107年4月28日告知房东要搬走
因此住到107年5月28日,租金房东说直接从押金扣
想请问,如果退还押金应该如何计算?
能否请房东按5/28~6/2依照比例退押金?
或是只能退5/29、5/30的押金
又因故未能于5/28日退租,需要到29日退租,房东能否依照契约主张“契约终止时,承租
人未即时迁屋,否则得请求2倍月租金”
另27日将房子清扫干净后,已将房间打开,并将窗户钥匙放在房间,但房子钥匙还在我身
上
房东28日告知,桌子上的桌垫有脏污须赔偿一块新的,然后窗户钥匙也不见,要求水孔堵
塞费,墙壁有一小块脏脏的
但水孔在租房子期间因管线老旧也堵塞过
请问水孔堵塞和墙壁若非承租人蓄意破坏,是否需要赔偿?
另钥匙因归还时,未能拍照存证已归还,是否只能赔偿配锁或新的钥匙费用
在麻烦大家了!
手机排版有点乱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