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第一次租屋遇到的一些问题想要请问各位
于今年的3月7日开始承租一套房
因故想要承租到6月7日即解约(三个月满)
当时签约的合约并不是使用制式的租赁契约,而是房东自行拟出的合约,而当中有这条:
https://i.imgur.com/xH6XnAu.jpg
想确认意思是否是指我若要解约, 必须在一个月征得他同意,并没收我一个月的押金之
意?
这样的合约如果我签名了是否有法律效力?
现在的规定好像改成如果我一个月前告知,就不能没收一个月押金才是?
再请问,如果我坚持于6月7号搬走,并未在一个月前告知房东,这样是否两个月押金就拿
不回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