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转租的新闻很夯。我就去查询了一下相关的法规。发现这真是一个聪明的做法。
具体作法是先跟屋主承租房子。之后整理再分租当二房东。获利来源是额外的租金涨幅收
入。也就是假设我租一层公寓28000元。
分租之后一间雅房10000?4=40000。我一个月可以获得12000的收入。如果操作10间。一个
月躺着就能收12万。屌打22k。
这做法就是典型的二房东或类似代管。可是问题在哪里呢?
问题就在规范上面。
首先他们并没有不动产从业人员身份。所以仲介业者管辖条例不能规范他们。所以就算我
在网络上广告不实。坪数不实。楼层打错。仲介业者广告不实的6-30万罚款也不会罚到身
上。
再来因为是个人名义出租。所以公平交易法也没规范。因为公平交易法的对象属于企业。
这被认定是个人行为。所以无视公平交易法。
因为这个是先跟房东租下使用权。在把属于自己的使用权租出去。所以只要合约中没有特
地注明:禁止分租。就可以在无需告知房东的情况下任意找房客。有任何纠纷跟意见都是
属于个人行为。有意见就是走邝日费时的民法。任何罚则都无关。
唯一有相关的是国税局缴税。但是这个要房客本身拿租约资料去举报。而且只是需要补税
。而且如果报税的房客增加。二房东可以在租约到期之后提出自己跟房东已无相关租约。
无房租收入。。拍拍屁股走人。之后国税局只会记载地址查原房东是否该地址有出租行为
。不会再追查二房东。
而且原房东还可能被追朔补缴补罚之前的租金税收。
这生意真不错。做代管跟仲介业的生意。却无需被规范也没罚则。还容易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