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首次发文,如有不周,烦请告知。
事情是这样的的,我跟其他朋友有合租一个家庭式公寓,
而今年因为大家各有生涯规划,于是拆伙,不再续约,原本的租约是到6/30。
而在找房客、约看房的过程也还算顺利,并在昨晚(6/21)新房客与房东来访
确认家具有无破损需要修缮、赔偿后,
我们跟新房客约定6/29就先交屋,让新房客先搬,我们也可以先拿到退还的押金,
让彼此都方便,而房东也同意6/21先退还一个月押金、6/29再退还剩下押金。
然而,在最后新房客先行离开,我们跟房东约定交屋的相关细节时,
房东却坚持在租约到期后,当初签的契约两份正本(当初房客与房东各保留一份)
都要保留在房东那,房客不可以留正本,理由是“上面有个资,怕外泄”。
当下我们就认为很诡异。
第一,上面除了有房东资料也有房客资料,
为何房东可以因为“害怕资料外泄”所以要求保留契约,房客却不行?
第二,如果在交屋后新房客发现有家俱坏掉,要求修缮时,房东会不会
反过来要求我们要修缮?
第三,这房东实在很囉唆,怕他再拿契约烦我们orz
所以当下我们就希望能房客跟房东各留一份正本,结果房东就勃然大怒,并不断强调
他可以这么做,包括“那这样我就6/29再退你们押金就好了啊”、“这样我会没保障”、
“是我该怕你们不是你们该怕我”、“要是你们拿去干嘛,我一个老人家该怎么办”
,并用长辈口气强调很爱我们,希望你们都能好好生活,只是给彼此一个方便等等......
结果我们就跟他吵了快二十分钟......后来实在是受不了,而且我们真的很需要在6/21
先拿到一个月押金,所以就只好同意契约可以放他那,只是契约最后要加注
“经确认后,房内家俱家电皆完好,租约到期后房客不负修缮责任。”,房东才同意。
写了那么长,想询问版上的各位:
1.在法律上,租约到期后,房东能否主张契约都应归房东那?
2.若最后契约都归房东那,在未来租约到期后,房东能否透过契约要求其他事项?
(比如说要求修缮等)
3.若各位遇到这样的状况跟房东,会怎么处理?
再麻烦大家解惑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