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租屋设备修缮问题。

楼主: henry77228 (亨利)   2016-07-19 18:59:23
大家好,第一次在这里发文,
有违反版规再麻烦告知,谢谢。
==========正文开始==========
我去年在网络上找到一间套房,
是物业管理公司出租的,
看屋后也签约了,
网络上房租是显示每月4800,
看屋时才发现要另外缴公电费、水费、网络费、第四台等设施费300,
这样是算承租房间以及网络第四台等设施吗?
还是说网络第四台是算附赠的?
因为最近有一些问题,
譬如房间外走廊灯坏了,属于公用设施,
于是通知管理人,
管理人却说他只尽告知义务跟房东说,
结果整整两个月都没修理。
还有网络也不通几个星期了,
通知管理人也是说他们不负责修缮,
只尽告知义务,会通知房东请房东处理,
但跟我签约的是物业管理公司不是房东,
我甚至连房东是谁都没看过,
更没有房东联络方式,
而物业公司只会摆烂。
合约上有一条:
租赁物漏雨,自然损坏及天灾或其他非归责于乙方之意外灾害。
所致之损坏,由甲方负责。
甲方是物业公司,乙方是我。
如果网络等设备也算是租赁物,
我应该有权利叫甲方负责修缮吧?
他们应该不能用“会告知房东”的理由搪塞我吧?
还是说租赁物只限房屋本身,
不包含其他设施呢?
麻烦各位帮我解答,感激不尽。
作者: TsukinoUsagi (月野兔)   2016-07-20 11:04:00
哪间物业公司爆一下免得再有人受害
作者: petts (弘)   2016-07-20 13:23:00
我的经验,除非是房东自己隔间套房,就可以分享网络第四台,一般独立套房有门牌,就自己付费
楼主: henry77228 (亨利)   2016-07-20 13:27:00
我在高雄,对方全名:全方位物业管理公司。 房间没独立门牌。
作者: kari0623 (有礼貌 守时 这么难吗)   2016-07-21 15:44:00
跟物业公司说 ,再不维修妳不想住了 ,因为合约上网络是有包含在内的 ,请他联系该负责的人, 限期改善,不然你怎么知道他是不是有去讲,真的遇事都不处理只要收钱,看一下合约,如果赔一个月可以走人,我是会离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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