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关系从新竹搬来竹北,发现现在承租处(分租套房)的电表度数增加太快,一个
月下来,平均一天:
冷气:不超过4小时,也绝对没有开开关关的情形发生(属于旧型冷气,在网络上找不到
相关型号)。
电热水器:一个月开约5次,一次约20分钟。
桌机:平均一天开2.5小时。
除湿机:一天开约6小时(最大消耗电功率160w)
小冰箱:24小时运转,上网找不到相关的资料,型号是声宝的SR-081。
剩下几乎没有什么耗电的家电,电视也不常开,可是居然一个月的耗电量可以达到300多
度。
(平常电费4元/度,夏季4.5元/度,我怀疑是因为户数很多,累计费率变得很高,但是怕
一度电收取太多钱会影响承租意愿,才会在电表上做手脚)。
现在一个月的电费几乎是我们之前两个月的电费总和了。
去外面看了一下电表发现已经过期了。
之前有跟隔壁的租客讨论,她也找了愿意帮我们检测电表的水电工,但是房东只愿意跟找
检验局的来检测(这我完全理解,毕竟是公平的第三方),可是检测费用一个电表是1500
元,由我们负担。
我想请问一下,这样的用电量是合理的吗?还有如果电表已经过期那么久,房东是否有义
务要更换?
另外还有一些问题想请问大家,入住前房仲一再强调全栋禁菸,但是我们时不时会在浴室
闻到烟味,外面走廊的烟味更是夸张的重,有种踏入网咖的感觉,跟房东反应多次,都没
有回应,或是根本已读不回,因为我的鼻子过敏,对烟味异常敏感,也因为这样开始吃过
敏药,我可以因为“危害健康”这条和房东要求提早解约吗(押金全拿回)?
之前浴室天花板漏水,房东来处理了一次,根本还是一样继续滴滴嗒嗒,再反应就没有回
应了,真的好希望可以快点搬走啊!
先谢谢大家的帮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