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5-24 09:31:40※ 引述《spmark (这就是幸运)》之铭言:
: ※ 引述《tikeOoO (小杨)》之铭言:
: : 最近遇到麻烦的情况,想请教各位版友意见
: : 情况如下
: : 我向房东租房间,
: : 一年缴一次钱并签约
: : 我的租期到今年11月,一年份租金去年已付清
: : 不过昨天有债主(?)带着房东借条找上门
: : 对宿舍里每户房间的房客说
: : "房东跟我们借钱不还,这间房子是我们的了,麻烦各位下周前搬走。"
: : <囧> 我租期还有半年啊!
: : 想打给房东确认状况,但房东没接。
: : 不知道房东是否因不想退房租 所以故意不接..?
: : 房东如果愿意退房租,那我愿意搬走,毕竟这间有争议的房子我也不想住了省得麻烦。
: : 但如果房东持续神隐不给房客们一个交代,我能够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拒绝迁离吗?
: : 谢谢
: 买卖不破租赁,主要是原房东卖了房子后,租赁关系会延续到新房东身上
这部份的法律条文是民法第 425 条
出租人于租赁物交付后,承租人占有中,纵将其所有权让与第三人,其租
赁契约,对于受让人仍继续存在。
前项规定,于未经公证之不动产租赁契约,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
不适用之。
: 原po已经缴租到今年11月,就能住到11月
: 如果屋主已经换人,即日起到11月的房租,是原房东要和新房东去算的,与原po无关
: 前提是,原po签约的对象真的是原屋主或其授权人 XD
如果钱已经付了..那就住吧..问题比较麻烦的是未来的押金
不过先住到11月就对了..减少自己的损失先
: 这种事情很讨厌
: 对新屋主来讲
: 买了一间房子,里面有住人,那人手上有租约,但他跟谁签约的?那名字万一没看过....
: 新屋主很容易认定里面的人是假租客、真租屋蟑螂
: 这时候新屋主也只能报警、走司法诉讼,心里想着房子是我的竟然还不能住,ooxx
这问题机会其实不常见
毕竟敢没看屋就付款买屋的人很有限
这不是法拍屋..
而且就算法拍屋没办法看..
最少还会有说明有没有住人
住的人是谁..
其实这问题让我想到帅大师...
最近的新闻..新屋主向旧屋主买了房子..
房子也都过户完了..
旦房子帅大师主张他才是屋主..把房子先一步转租..
造成新屋主拿不到房子的使用权..
这很争议..旦对新屋主来说是个很大的麻烦
: 对租客来讲
: 租了一间屋子,随便一个路人甲拿着借条就说自己是新屋主
: 心理OS:这哪来的神经病阿
: 就算拿着权状来敲门,我都会打电话报警,请警察来协助确认资讯事实
: 这年头诈骗这么多,有什么东西不能造假?
: 等确认屋主资讯属实后,再提出自己的租赁权力就好
对..直接报警就好..有问题等警察确认他真的是新屋主后在谈
没确定前..什么都不需要谈了..也没必要谈
: 这个租赁关系和新旧屋主间的债务关系是完全无关的独立事件
: 新屋主只能向原屋主求偿相关的损失
: 希望租客搬迁的话,就和租客谈条件
: === 以上是理性、合法的处理方式 ====
: 之前有看到新闻,有人卖房卖得不甘愿(还是被法拍?忘了)
: 交屋前弄了一个租赁契约,长约、贱价出租给人头
: 然后用"买卖不破租赁"企图合法让新屋主无法使用屋子
这个问题..常见也不常见..
常见是指真的很多人会去利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文..
而不常见是..你很难看到买法拍的人会是在不知情下去买的..
因为法拍公告..上面会写明屋内的居住情况
不是很清楚..旦最后会说明房子是不是点交
基本上真的有买卖不破租赁的租约问题的..都会是不点交的房子
如果他的租约关系能被排除..房子会是点交的状况
所以..真的有人买了..还能主张完全不知道的人..应该接近零
大多是贪不点交的房子便宜才去买
买了发现不像自己想的..才又在那抱怨
: 最后新屋主走司法途径,由法院认定该租赁关系无效,才取回屋子
: 这年头租赁的case超多,相关的官司都拖很久,对屋主伤害很大
: 应该要调整一下法律,或是设置专门的单位,快速处理这种事情
: 不然漫长的司法程序,就是租屋蟑螂最大的保障
对..这事很花时间..除非房客自己搬..
不然1年是基本时间(诉讼半年.强制搬迁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