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术后未送加护病房害死癌患 名医赔260万

楼主: Tosca (hi)   2018-01-05 09:00:50
: 推 driftingjong: 勇敢面对complication...用蹲牢面对?无言... 01/05 01:04
: → Idiopathic: 你不要说这废到笑的谎 不会变成台湾少数被判刑的医师 01/05 01:05
诚实以告 有错就认错
法官检察官都会从宽认定啦 不起诉或缓起诉
甚至就算判刑 也会给你缓刑
随便google都一堆新闻
https://tinyurl.com/yallbfyo
有台湾整形教母之称的整形名医林静芸,因在卫生署尚未开放果冻硅胶前偷跑,用果冻硅
胶帮九名病患做隆乳手术,一审被台北地院依违反《药事法》重判一年徒刑,台湾高等法
院昨天开庭辩论时,林静芸当庭认错,并哭求法院给她缓刑机会,且强调“我会把爱从这
个法庭传播出去。”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107/1047596.htm
北市一家医美诊所谢姓男医师今年二月开始,将外科用的“尼龙缝合线”加工剪短,再委
外消毒,重新包装成所谓的“蜜拉克”拉提手术耗材使用在病患身上,赚取较高利润,遭
人检举,台北地检署认定医师私自加工线材,已涉及违法制造医疗用品,但考量医师认罪
,依违反《药事法》将谢姓医师缓起诉2年、但须支付公库50万元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30926000599-260107
苗栗知名“王知秋皮肤科诊所”负责人王知秋,因求诊病患多,只要超过25人,就将看诊
单转给其他合作的医师,从中赚取差额,诈取256万健保费。由于王女坦承犯行,犯罪所
得全数缴回,也同意支付国库300万元,士林地院依伪造私文书罪,判她1年7月徒刑,缓
刑5年。
就事论事
法庭就是战场 你目的只是要追求最小伤害而已
不论是刑期还是罚金
大部分时候 如果明显劣势
通常低姿态 苦肉计 才是上上策
连赵藤雄都莫名其妙认罪行贿了
说真的继续硬凹 真的没有好到哪里去
话说喔 上了法院 很多东西很多写法
真的是差一个字 那法官认定十万八千里
同样一本病历 你可能漏写改写很多东西
法官可以认定你 病历记载不"实"
也可以说你 病历记载不"详"
这两者意义天差地远XD
前面是伪造文书
后者只是单纯承认你这个医师又懒又笨
那你说两者哪一个刑责比较轻?
废话当然是后者
所以大家爱讲法官自由心证也没错
但你也要给法官机会自由心证阿
你好歹哭哭啼啼跟法官求一下咩
大家口口声声恐龙法官
事实就是你如果把法官当白痴 偏偏法官真的不是白痴.....
所以请不要把法官当白痴
作者: Townshend (the WHO)   2018-01-05 09:12:00
林静芸当庭认错,并哭求法院给她缓刑机会……这就是大老的风范?
作者: turtleeggs   2018-01-05 09:14:00
识时务者为俊杰 大丈夫能伸能缩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8-01-05 09:15:00
那个 真的没什么空间辩 就算大老还是违反当时法令
楼主: Tosca (hi)   2018-01-05 09:15:00
风范?有错就认错 违法使用就是违法使用 不然呢=.=?就像之前长庚有为骨科医师开错左右脚一样开错左右边这种事情 在全世界每个医师都认错 不然呢XD阿你就错了嘛 你是想把大家当白痴还是把法官当白痴?!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8-01-05 09:16:00
对病人是好还是坏 对不起 法官不管也无法管这个推Tosca大
作者: mightymouse (翻堕罗流大师)   2018-01-05 09:19:00
这是真的,就算你明知错不再自己身上,上法庭就是要认错,不只是医纠,其实各种法律状况都一样
作者: changmada (马大)   2018-01-05 09:32:00
认错才是大老风范
作者: WMX (这学期要加油阿~)   2018-01-05 10:27:00
"我会把爱从这个法庭传播出去。"大老都示范给晚辈看了,上法院有啥好怕,就是去法院吵架而已因为觉得被告不合理,而丧失自己的理智那就吃亏了
作者: holyhelm (老鹰 鸭霸 西米露)   2018-01-05 11:14:00
推认错才是大老!
作者: michaelchen8 (小胖)   2018-01-05 11:28:00
但是你认错在民事庭不就注定要赔钱了?
楼主: Tosca (hi)   2018-01-05 11:35:00
赔钱跟被关比起来 看你选择啦 没钱的人宁愿被关
作者: lisa108920 (lisa)   2018-01-05 12:03:00
痛哭流涕加抄佛经,当医疗志工,学到了救人的下场就是卑微,谁叫你当初心软
作者: terminator3 (台灣一朗)   2018-01-05 12:24:00
大老膝盖当然要软!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18-01-05 15:46:00
你固执坚持到底但万一自己是错的? 值得把自己的人生赌在这个案件吗
楼主: Tosca (hi)   2018-01-05 15:51:00
没那么惨啦 就算被关 刑期满一半就能申请假释了 几乎都会过八卦是就算是无期徒刑 法律规定是关满25年就能申请假释XD所以其实台湾并不存在真正的"无期"徒刑 因为都可以假释....除非修法啦 所以这是立委的事 不甘法官跟检察官的事
作者: danielchung (daniel)   2018-01-05 16:18:00
法界真是高傲,用健康辛苦换取能力的外科医师落得此,感叹
楼主: Tosca (hi)   2018-01-05 16:36:00
法官其实也很辛苦啦 你想想看你不想开不想看的病人可以推掉法官遇到不想接的案子 也没办法推掉或转诊阿XD像之前马英九拔掉王金平这种案子 你看如果你是法官压力多大哇靠 总统拔掉立法院长耶XD
作者: turtleeggs   2018-01-05 16:39:00
原来法官跟医师 都比妓女还不如啊 XD
作者: mightymouse (翻堕罗流大师)   2018-01-05 19:00:00
只要上了法院,攻防都不是为了追求正义真相,而是寻求最大利益最小损失
作者: hygen (海波)   2018-01-05 20:18:00
很明显是自己的问题当然要认错,但是当问题不见得是自己的问题时,先认错会比较好???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18-01-05 21:12:00
那万一你原本坚持自己对到最后结果自己才是错的呢?所有人都不站在你这边时,坚持到底我敬佩你。但我们毕竟只是人
作者: WMX (这学期要加油阿~)   2018-01-05 22:36:00
很多新闻爆浮报健保的,健保局通常早就证据确凿、会问当专科医学会意见,学会也回复有问题才会提告被抓大部分都认份还回去,然后缴给国库一点悔过金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8-01-06 14:59:00
法官只会讲究被告的熊庹 这还不够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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