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ipiann (æˆç«‹æ²¹æ”¹æœƒ~~監ç£ä¸æ²¹)
2017-07-14 21:13:41※ 引述《gatos (gatos)》之铭言:
: 代po
: 小弟目前想从现在的医院离职,无奈被百般刁难
: 问题一,合约里面是说离职前一个月提出就可以
: 否则须罚违约金一个月月薪
: 我去找人事室拿离职单,结果人事室不给
: 当然也有跟科内boss提及这件事,结果可想而知
: 请问只要告知即可吗,还是需要主管签离职单才算数
: 但如果只须告知,我需要做什么当作证据吗?
民事契约关系 契约写一个月 就一个月
提出离职 不是写离职单
存证信函也行
如果是劳基法的话 是以丢离职单给老板收到当天开始算
不用管有没有签名的
: 问题二.当初一时不察,人事室说需要帮我们职登,医师证书目前还押在那边
: 如果对方坚持不给,有什么应对方式吗
: 听说去卫生局(医师公会)办切结也可以?
: 但是没有证书被扣的状态下
: 如果重新申请医师证书,办理切结,离职,这样可行
: 吗?
: 原本说至少好聚少散,但是目前看起来难度有点高
: 感谢各位
可以补发 可以顺便裱一下扣医师证书
这点也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