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小弟目前想从现在的医院离职,无奈被百般刁难
问题一,合约里面是说离职前一个月提出就可以
否则须罚违约金一个月月薪
我去找人事室拿离职单,结果人事室不给
当然也有跟科内boss提及这件事,结果可想而知
请问只要告知即可吗,还是需要主管签离职单才算数
但如果只须告知,我需要做什么当作证据吗?
问题二.当初一时不察,人事室说需要帮我们职登,医师证书目前还押在那边
如果对方坚持不给,有什么应对方式吗
听说去卫生局(医师公会)办切结也可以?
但是没有证书被扣的状态下
如果重新申请医师证书,办理切结,离职,这样可行
吗?
原本说至少好聚少散,但是目前看起来难度有点高
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