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药师法修正 医界批彻底失败

楼主: pinwheel1017 (風車1017)   2014-06-28 13:59:39
现行《药师法》第11条“药师执业以一处为限”,遭大法官宣告违宪,立法院昨天三
读通过《药师法》修正案,开放从事药瘾治疗、义诊或巡回医疗、药事照护、偏远地区调
剂、紧急照护5大状况,可于原执业场所以外的地方执行业务,不受一处所限制,医师公
会直言“彻底失败,根本没有解决基层药师的问题”。
医师公会全联会理事长、立委苏清泉表示,当初大法官会议共识即认为药师法第11条
违反药师工作权,才会要求修法,通过的行政院版本却根本没解决问题。
医师公会力挺报备支援 《药师法》第11条限制药师仅能在一处执业,未对紧急状况
、重大公益情形订定例外规定,被大法官认定是对药师执行职业自由形成不必要的限制,
与《宪法》保障工作权的意旨相牴触,最迟于届满1年时(103年7月31日)失去效力。
对于药师公会担心放宽药师执业场所,将出现“租牌药师”状况,苏清泉认为,无论
医师、护理人员、医事放射师皆可采“报备支援制”,为何独独药师不可?若真有租牌药
师问题,应是各地卫生局加强稽查,怎会限制药师的执业地点?
生病怀孕几乎等同失业
他说,7成以上国内的基层诊所每天看不到30个病人,营运规模只负担得起一个药师
,若药师遇到家中长辈需长期照顾,或是人生重大事件,如怀孕、生产等,皆因受限法律
无法请其他药师帮忙,诊所只好另请高明,几乎间接宣告“失业”。
新竹县医师公会理事王键元举例,新竹县部分偏乡地区1乡镇顶多1诊所,曾有药师怀
孕、生产,却苦寻不著代班人,最后只能偷偷拜托自家学妹代班3个礼拜,解决燃眉之急

王键元感叹,现在有些基层药师根本不敢随便怀孕,否则几乎等同送上辞呈。
药师:安全重于方便
与医师公会意见相左,认为修法“跨出了一小步”的药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召集人古博
仁强调,“安全和方便比较,当然选择前者。”若照医师公会的建议修正条文,只须报备
就可支援其他单位,根本是让“挂牌合法化、非法变合法”,最后仍是人民受害。
对修正案表示支持的台湾医疗改革基金会组长朱显光则忧心,以往医师的报备支援出
现相当多弊端,药师执业情形更加复杂,若政府不尽快明定细部管理办法,担心即使修法
,“租牌药师”情形仍无法可管。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628000915-260114
(中国时报 201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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