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要求房屋改共同所有却被拒绝

楼主: jasonmoon (僵尸葛格)   2019-05-02 09:10:22
民法第 1017 条
夫或妻之财产分为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证明为婚前或婚后财产者
,推定为婚后财产;不能证明为夫或妻所有之财产,推定为夫妻共有。
夫或妻婚前财产,于婚姻关系存续中所生之孳息,视为婚后财产。 夫妻以契约订立夫妻
财产制后,于婚姻关系存续中改用法定财产制者,其改用前之财产视为婚前财产。
先看这间房子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婚后购买,因为头期款是双方出资,后续
房贷也为双方缴款,就是共同持有,但就算是婚前购买,如果未来离婚还是可以主张35%
,但你的金流要做出来,最好是用银行转帐,但这都很麻烦,变成要打民事诉讼,民事诉
讼打下去没有两年是不会有结果的
关于继承的部分当然会有差,如果外面多出一个小孩就会差更多
我觉得你老公很糟糕,妳都已经有出钱凭什么不共同登记持有,我真的建议妳不要吞,因
为未来的路很长,不要因为婚姻关系就漠视你的权益,因为是他漠视你的权益,不是妳要
跟他吵
※ 引述《SAPANA (梦)》之铭言:
: 我和老公婚后合购一间房子,
: 当初头期款他出6成5、我出3成5,
: 之后房贷他出6成、我出4成。
: 房子登记老公的名字,
: 那时候他说,婚后是财产共有
: 那时候房仲说先登记夫,再登记妻,可以有2次首购优惠,
: 我自己也没很了解相关规定(唉),
: 就登记了。
: 如今,考虑到法律上的一些问题(后面补充),
: 深觉应该要改共有所有比较有保障。
: 和他讨论房屋是否可以改成共同所有,
: 改成他持有6成5、我持有3成5,
: 没想到对方居然扳起脸孔说没得谈!
: 问他能不能告诉我为何不可以?
: 他还是坚称没得谈!
: 因为对方拒绝说明他的立场,
: 我也不知道我是否考虑不周道,
: 因此想问版友能否提点我没考虑到的部份:
: 1、我这样主张,他实际权益有损失吗?(可是我至少有出3成5啊)
: 还是有对他不公平吗?
: 2、如果谈到最后他就是不愿妥协,怎么处理比较好?
: (不希望搞到要离婚、找律师 …我们已经有小孩了)
: 给我一点建议好吗,
: 先谢谢愿意看完我烦恼的版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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