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PANA (梦)》之铭言:
: 我和老公婚后合购一间房子,
: 当初头期款他出6成5、我出3成5,
: 之后房贷他出6成、我出4成。
总之 就是房子的钱
老公出2/3 妳出1/3左右
然后 除了房子的钱之外 生活费用支出呢??
毕竟生活费用有可能比房贷还要多
生活费用支出也是老公 2/3 妳出1/3吗??
虽然生活费用在法律上比较没关系
但在情理上 却也是应该要拿出来讨论讨论...
: 房子登记老公的名字,
: 那时候他说,婚后是财产共有
: 那时候房仲说先登记夫,再登记妻,可以有2次首购优惠,
: 我自己也没很了解相关规定(唉),
这个是说要买第2间房子的时候吧?!
现在领薪水的 买1间都很难了...
: 就登记了。
: 如今,考虑到法律上的一些问题(后面补充),
: 深觉应该要改共有所有比较有保障。
: 和他讨论房屋是否可以改成共同所有,
: 改成他持有6成5、我持有3成5,
: 没想到对方居然扳起脸孔说没得谈!
: 问他能不能告诉我为何不可以?
: 他还是坚称没得谈!
: 因为对方拒绝说明他的立场,
: 我也不知道我是否考虑不周道,
: 因此想问版友能否提点我没考虑到的部份:
: 1、我这样主张,他实际权益有损失吗?(可是我至少有出3成5啊)
: 还是有对他不公平吗?
最主要的损失 就是没办法独自处分这房产吧?!~
不过就算最后妳老公独自去卖了钱
妳也可以去提告
主张 这房子卖掉的钱有1/3是妳的 赢面大
: 2、如果谈到最后他就是不愿妥协,怎么处理比较好?
: (不希望搞到要离婚、找律师 …我们已经有小孩了)
: 给我一点建议好吗,
: 先谢谢愿意看完我烦恼的版友!
就... 不处理阿
婚后财产本来就是共有
尤其妳还有付房贷
最后这房产就算让妳老公独自卖掉 也不能把钱100%全部拿走
虽然房子没有登记妳的名字 但在法律上 妳本来就是可以分
所以就把妳付房贷的收据或转帐资料留好
万一最后走到要离婚
就是用这些房贷转帐资料来上法院提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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