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协议其实就是某种程度上的不平等,
但这个不平等,
也许是为了保护小家庭而产生的,
所以原原po的老公愿意签。
先来看看这个协议内容
仔细看过后,
与其说是防老公、损害老公权益,
不如说是防想挖钱挖到原po娘家的婆家
(连“她爸建商耶 不知道叫XX(我先生) 去帮手足多要几间以后大家都可以住一起”
这种都在肖想)
也在防未来婆家会对小家庭有可能的干涉或要求。
更让身为儿子的老公有挡箭牌可以用,
只要婆家一对小家庭有要求,
通通以“当初有跟老婆签协议,这给我老婆管,我管不了。”来打回去
看看下面
※ 引述《kellyhsueh (凯大大)》之铭言:
: 在无法入眠思考整晚后 隔天我约了我的律师,拟了婚前协议书(内容许多这里的文章)
: 寄给先生给予超过10天审阅期, 登记结婚前7天他在律师与证人面前毫不犹豫的签下。
: 内容呢?
: 所有财产分开(列财产清单),
: 所有生活费(有列举)一人一半,家事(有列举)一人一半,
婆家:“你老婆赚那么多,你为什么要出生活费?
都叫他出就好啦。是说你弟最近缺钱,你的钱省下来刚好可以帮你弟。”
老公:“当初就说好生活费一人一半啦~都签好了协议了,不能改啦。”
(实际上有时老婆出比较多,有时老公出的多都说不定,但表面上还是说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