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van0928》之铭言:
: 突然有新的想法跟疑惑所以回文。
: 1.大战将临是因为儿子的姓会是妳的吗?
: 2.事实上是招赘但婆家还不知?
: 我觉得协议很合理,就金钱方面的部份。
: 我认同你是实质上的一家之主,也觉得传统的窠臼不适合你。丑话说在前头也是对的,
: 可是在类似招赘的部分,婆家都不知真的是隐忧,比较可能引起争议。
: 只有我觉得这也应该先告知吗?虽然婚姻是两个人的事,自己也足够强大。
: 还是这只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呢?
基本上我不同意这是招赘
招赘通常有下列特点
1女方富男方穷
这点成立
2女方给男方聘金
这点不成立
3男方有义务但仍享有一些权利
这点?
4酒席由女方准备 经济由女方供应
这点??
我是很好奇拉 结婚的时候 一定会向对方报告父母的的财产状况吗?
还有父母欠债 和子女称姓 及 对小孩的教养决定权有什么相关?
我个人比较喜欢招赘婚权利义务较对等
而现代社会总是用契约自由来行 人 X X 的事实
这契约一语观之
所有事情某人说了算
我认为古人还是比较有智慧
这当然不是招赘.........(招赘都没惨到放弃小孩所有权力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无常)
2014-07-03 09:44:00召赘好像有第一个男丁跟谁姓第二个跟谁姓的民间习俗吧
作者: yenchunlou (吃饱睡.睡饱吃) 2014-07-03 09:45:00
i大,其实你可以先google的
1.招赘不需要放弃对小孩所有相关决定权2.招赘的话经济重任就是女方负责而不是一人一半简言之我觉得这比招赘还惨,那欢喜签甘愿受但现在猛烈支持的人希望男女互换时标准也一致囉
作者: yenchunlou (吃饱睡.睡饱吃) 2014-07-03 09:51:00
现在很多媳妇没签婚前协议不也是被迫放弃孩子的所有决定权,这跟男女无关而且若是有娘家人是如原原po的婆家一样,我也是支持男方可以比照办理,与男女无关,而是这样对小家庭与小孩好丑话说在前头总比后来争吵不休闹到要离婚好吧
要扯到哪去呢,经济分开来我也很赞同啊,但我讲的是小孩的部份,这等于是经济强势的有资格掌控小孩一切
作者: yenchunlou (吃饱睡.睡饱吃) 2014-07-03 09:58:00
就算是这世代的媳妇还是很多被迫放弃对小孩的决定权
所以y大赞成经济强势一方可以要求另一半放弃小孩权力囉
作者: yenchunlou (吃饱睡.睡饱吃) 2014-07-03 09:59:00
而且白纸黑字写下来的,原原po并非头一个,不然律师
作者: yenchunlou (吃饱睡.睡饱吃) 2014-07-03 10:00:00
不会洋洋洒洒的写了7大页
ok,以后我会关注一下y大会不会出现"双重标准"的
作者: yenchunlou (吃饱睡.睡饱吃) 2014-07-03 10:03:00
我不懂为什么要一直强调经济能力强弱,有人很会赚钱一样在家没有话语权,最主要是看有没有智慧与勇气解决
因为你就是用经济能力来判断有没有智慧跟勇气啊XDD
作者: yenchunlou (吃饱睡.睡饱吃) 2014-07-03 10:05:00
S大,我没有要战的意思,你不用这么针对我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7-03 10:05:00也不是没听过女生赚比较多,但还是要跟婆家低头...
作者: yenchunlou (吃饱睡.睡饱吃) 2014-07-03 10:06:00
这不是一个让人讨论的平台吗?更何况我们与原原po一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7-03 10:06:00不过单纯听说而已(PTT文章!?)... 不过当然是少数...
又提什么女生赚比较多然后像婆家低头这种事情干嘛呢?事情就很简单因为经济优势就要求另一方放弃对小孩所有权力的这件事情是对是错,支持与否而已一直拿因为别人怎样所以也要怎样,只是换个方式支持而已
作者:
pasaga (dying)
2014-07-03 10:08:00放弃权利就算婆家有意见,也堵了嘴,和老公就是两人处理
作者: weilin07 2014-07-03 10:10:00
其实先生愿意同意就好,先生也很有本事挡下婆家一切。
决定权跟所有权不一样吧,而且最后决定是女生,不代表男
作者:
pasaga (dying)
2014-07-03 10:12:00条约是为了婆家设的,实际相处沟通那也未必
生不能出意见,只是如果婆家鲁,的确有清楚的白纸黑字
作者:
pasaga (dying)
2014-07-03 10:13:00是老公只能听令的情况。
下次角色对调换男方要求女方放弃对小孩所有权力时,我等著看你们还会不会说实际相处沟通也未必
说明由女方决策会少很多困扰,话说就算没白纸黑字这些事
作者:
pasaga (dying)
2014-07-03 10:15:00两人相处情况不为外人知,倘若彼此互重,为了只想挖钱的原生家庭,签了又何妨
有些人是没权力但还是要凭血亲关系干涉阿,如果大家都知
作者: weilin07 2014-07-03 10:17:00
这个先生很有办法呀,婚前婆家经济状况不露口风,婚后也
作者:
pasaga (dying)
2014-07-03 10:17:00婆家对小孩有意见、去控制的例子板上还少了吗....
作者: weilin07 2014-07-03 10:18:00
能完全保护到老婆不须出面,应该是很厉害的人
那也无所谓啊,总之看来上面不少人支持以后只要对方家里穷,另一边经济能力好,就能要求对方放弃对小孩所有权力希望这个标准能够一直维持囉
作者:
pasaga (dying)
2014-07-03 10:19:00一只契约就能让先生拍拍手,说自己无能为力,永绝后患先绝条件是对方家想软土深掘,并非穷困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7-03 10:20:00其实我有想过那条之后如果老公想要翻案,也许能用违反善良风俗!? 虽然找律师来拟的应该会避免变成这样!?
也许没明著说或公诸于世,但我相信许多大户人家也会有这种保护措施而且原po明显在防婆家不是防先生,也借钱给先生创业实在不懂大家在揪结什么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7-03 10:46:00就大概...大家脑补的方向不同XD 所以出现争议?
都那么明显是防婆家了!太过补脑很没有意义!搞不好先生还很乐太太这样子做,因为这样子他才有后盾去去拒绝自己原生家庭的亲情勒索
作者:
f575739 (冰月千影)
2014-07-03 10:49:00推楼上.我觉得先生既然会签,就表示他也要防止他原生家的亲情勒索,以及无止尽的背债.虽然他自己愿意扛,但不代表妻子跟小孩要跟他受苦,所以他才会愿意签吧@@就人情说,这样是很绝.但是婆家这么极品,不做些防范也是好一场战争要打.而且更没有保障,全部都会被拖下水
作者:
zeanmar (Link Link)
2014-07-03 11:01:00招赘..? 看起来有点张飞打岳飞得感觉= =a
作者:
Samurai (aa)
2014-07-03 11:15:00欢喜签甘愿受+1,性别对调标准也要一致唷~
作者:
Ahum (痴心错付)
2014-07-03 14:21:00我也觉得是男方太了解自己家的人,又遇到一个有办法又理性的老婆,刚好借此在还没伤口或伤口还小前先止血。也算知己知彼毕竟能有坚强的另一半让自己以后的小家庭不沉沦是很大的幸运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4-07-03 14:34:00条约是一回事,希望真正相处时原po还是会让先生参与教养小孩的决策,不然还满可怜的...。毕竟一般正常的家庭中,父母都同样有决策的权利,共同商讨的空间,若是全掌握在一方手里不能讨论这样好吗。
作者: candyyan (candyyan) 2014-07-03 21:49:00
不是经济而是恐怖婆家岳家会让人同意签约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4-07-04 02:05:00论起来其实也很简单。自己先放弃了义务跟责任的男人(有哪一位想组织小家庭的男性,会把自己婚前存款放在原生家庭甚至提供给手足买房?会跟老婆借贷做生意需要用的资金?)跟自己的伴侣争着要什么权利...??立足点上既然已经出问题,该担的女方都担下了。要权利,不过分。*女方要求担下责任义务之后应该得到的权利,不过分。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4 09:05:00想提醒楼上 借贷有借据 婚后开销一人一半不过连结婚费用 全要女方出 的确是太过份了应该也要一人一半 写个借据 以后还你说男生放弃了义务责任 是太过份了他不是吃软饭的、你有没有看到协议里财产分开、支出也要一人一半的部分? 只提结婚基金跟有借据的借贷..那是不是 男方出所有结婚的钱 女生也跟男生借钱 男生就可以比照办理...要求女方放弃有关小朋友的一切权利和决定权然后再批评 女生先放弃了义务和责任女生跟男生争着要什么权利......?将心比心 今天男女互换 也不该用这种方式去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