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看到板上的一些文章,对于版规有些建议。希望板主和板友们讨论看看
1.建议薪资部份不得列计资方劳健保劳退支出
理由:因看到#1JCPDRFT文章中提到
【薪资范围】33,000以上 (含劳资双方健保退休金等支出)
为避免最低薪资争议(借由加上资方劳健保支出来闪最低薪资)
2.建议水桶处分以文章篇数及违规事项累计,增加永久水桶并于版规公告:
理由:看到某几篇连发而且都是违规文章。而且感觉没有改善。故有此建议
3.版规违规处罚中无公司、工时、月休。建议比照薪资部份水桶处分
理由:上面资料本应该是应甄单位基本应该提供的资料,也应比照薪资处罚
目前看到这三点。让大家讨论看看是否可以施行。(觉得我不妥可以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