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兼任的教学助理,是否属于校方请的劳工?双方争执很久,甚至告官司,昨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认定台大和助理之间,确实存在雇佣关系,判台大败诉,台大工会今天特别发送150份鸡排,庆祝胜利,更呼吁学校不要上诉。
一大早,台大工会成员,开心在校园内发送鸡排,庆祝官司胜利,因为高等行政法院在7号宣判,认定台大对兼任教学助理,具有相当程度的指挥监督、考核的权限,等于有雇佣关系,判台大败诉。
==台大工会秘书长 林凯衡==
这会是在台湾的
校园劳动里内的重大突破
表示说它可能说
被法院某种程度上
算认可的一个雇佣关系
而台大工会表示,过去这几年,有不少台大的兼任教学助理,常遭遇到被强迫劳动,甚至被凹薪资,校方也没帮他们保劳健保,在校内当了3年研究助理的施同学,感同深受。
==台大研究助理 施同学==
应该要制定一个
合理的工时 跟工资的保障
譬如说工时的上限
跟工资的下限
还有争取助理的劳健保
今年劳委会曾作出诉愿决定 ,承认兼任研究生助理,是受雇于台大,引发台大不满,因而提出行政诉讼,如今败诉,台大工会呼吁校方,放弃上诉,积极和工会协商,而台大表示,会在收到判决书后,再决定下一步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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