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生了很劲爆的事,请听我娓娓道来
上个月我在某家通讯行担任行政工作
当初老板开的条件是月领20000,月休6天,上班时间是10:00~21:30
平均时薪是72
想说做做看,第一天上班
一整天都坐在电脑前key资料,而且都是问券性质
实在颇枯燥,再加上一整天看电脑,眼睛实在吃不消
于是隔天一早打电话告知老板说我不适合,就没有去了
(我有查过适用期是可以直接告知当场走人的)
昨天11/10想说应该会有一天的薪水吧
我自己算的是20000/24天=833元
所以他应该付我那天薪资是833,时薪不足109我已经不打算跟他要了
结果10号都没打电话叫我去领钱
我今天11号亲自过去
老板娘说我没写离职单,有点不想给我
虽然后来有给,可是心不甘情不愿,讲话很酸 (我有录音,待编辑完会PO)
更绝的来了,她只给我600
她的说法是月薪18000,全勤才有2000
算法是18000/30=600
我跟她说扣除休假6天,上班日24天,所以是20000/24=833
833/11.5(一天时数)也才72元
后来老板娘搬出老板来
当场对我咆哮,真的是破口大骂那种
只差没动手打我,我当时吓得不敢回他,因为我怕他打我
那时候旁边都是他们员工(2~3个),有一个门市的小姐听到声音还跑进来看是怎么回事
这时老板娘还在旁说风凉话
她说,好啊那不然你算给我看,我给你嘛
老板则是在旁一直大骂(咆哮的程度恕我已经无法用言词形容,请见待会录音档)
然后老板娘边掏钱包,边叫我一定要写"工作一天,未写离职单,领833"
还要我签名,喔对了,他们领薪水还要身分证印章,我还跑回家拿(去两趟)
这时老板还在一旁口不择言,说学校到底怎么教的blabla
还扬言要告我诈欺???
我离去时,还当着员工的面骂我窝囊废
我目前想先知道
1.试用期需要写离职单吗?我有查过,是可以的,但是想在再确认一次
2.新资的算法哪种才对? 是要除以24天还是30天?
对了还有一个问题,我直接放录音档会不会被他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