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已于8/2与我(卖方)于某仲介公司签订买卖合约,且已压定2个月后交屋给买方。
买方于8/5将10万斡旋金汇入履约保证帐户。
由于我也有买房子,但尚未装潢,所以合约内有注明”买方同意卖方于交屋日后起算,回
租一个月”
但今日仲介来询问我,由于买方贷款问题,买方要求我于9/15清空房内软装的部分,需1-
3天的时间,供买方银行来屋内拍照。
由于仲介人还蛮不错的,说这1-3天会送我一家四口住饭店,所以当下也没想那么
多,就答应了。
但事后想想,觉得有点怪,银行理当只需房子的地址以及买方个人条件,即可评估贷款成
数,为何需请我净空屋子?
晚上查了一下网络,很有可能的原因就是要我清空房子供买方验屋。
但,买二手屋的话,卖方本来就有几个月的追朔期啊…..
PS.仲介之前有提过,买方似乎是投资客,不知是否有关系…
请问各位前辈们,有遇过这样的状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