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篇看不懂问题在哪里
※ 引述《hung19890901 (吉姆帅帅)》之铭言:
: 各位专家好,我目前担任社区委员会委员,我们是第一届的委员会,目前正在跟建商进
: 行社区公设的点交作业。
: 但是在过程当中,我们请来的第三方检验公司检验发现在地下室有11处“柱穿梁”
: ,我们委员会多次与建商代表沟通,建商皆避重就轻。
你们希望怎么沟通改善? 要先说清楚
: 委员会积极地希望建商这边能够快速点交,因为建商目前公设栋都不开放使用,
上面说希望沟通,这边又说希望建商
可以快速点交?所以是希望改善公设还是点交?
: 协商部分点交也不答应,造成我们压力很大,现在连半夜都睡不好,精神快出问题了。
没什么部份点交这个东西的
你们应该看一下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57条
"...针对水电、机械设施、消防设施及各类管线进行检测,
确认其功能正常无误后,移交之。"
其实法规上,公设验收就上面这样而已
: 因此想请教各位专家,柱穿梁这部分是否真有其安全疑虑?可以怎么改善?若建
: 商不愿改,该怎么走下一步?
所以,你们到底是希望公设快点移交,
还是希望建商把缺失改善好了再说?
: https://i.imgur.com/XyvBmT8.jpeg
: https://i.imgur.com/9Yrvukb.jpeg
: https://i.imgur.com/Uv3y2ku.jpeg
: https://i.imgur.com/MNhSnb6.jpeg
: 现在建商的态度就是…
: 我们有诚意,但我们做不到,要就法院见
常常这样啊,你们以为的缺失其实不是缺失,
要对方改,总是要说清楚问题在哪边,
违反什么法规,总不能说你们说缺失就缺失
所以上面这个照片的问题在哪边?
你们验屋公司到底怎么说的?
: 的感觉,把委员会吃得死死的
法院见很公平了啊,
要不然两边都觉得自己对,各说各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