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我有个房地合一税的相关问题想请教
我目前持有一间三房已经有超过10年,且自住也申请了自用住宅
最近投资了一间套房想出租
现在在考虑要不要给房客申请租补(当然是双方合意在签定租赁合约)
主要考虑套房的部分是投资,预计6年后可能考虑脱手的问题
也就牵扯到房地合一税的问题
如果签定租赁合约时,备注不可申报租补等事项
跟到后面要脱手时,房地合一税会有问题吗?
另外套房的部分,是不是也是可以申请自用住宅?会不会有问题
请教以上问题,谢谢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4-07-05 08:06:00今年113年十年前103年买入的,不是房地合一税而是财产交易所得税
作者:
kyo2003 (时间不够用了- -)
2024-07-05 08:12:00楼上他好像是问套房喔,不是三房
作者: happybigpig (猪猪) 2024-07-05 08:14:00
国税局可是很会查的,建议乖乖报税
只有套房适用房地合一,至于租补不能禁止就算写在合约也无效出租当然不能申请自住,时代不一样了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4-07-05 08:24:00套房出租不要想东想西照规矩来
作者:
ppgg486 (你会爱死我)
2024-07-05 10:46:00房客就算第一时间没有申报租金支出,好像几年内他越想越不对劲时都能更正申报,与其挂著一颗心,不如一开始就照规定走,大家都省麻烦,供参。
作者:
killerx (帅气的野兽)
2024-07-05 20:58:00照规矩租补吧,我的房客虽然我没反对它申请,但几年前它就自己申请了也完全没说,我也是鼻子摸摸让它请,所以现在要出租房子,就直接让可租补的租补、该报的税金报一报,省事也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