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最近购屋已经签约送件贷款了,有用新青安贷一千万,另外
贷一般房贷九十万共1090万,房子纯自住,除非往后工作大调动才会换屋。
银行给了两个方案如下:
第一个方案本金摊还,宽限期3年,还款35年,宽限期过后一开始每
个月还款约五万,之后逐月递减,总利息较少。
第二个方案本息摊还每个月固定还款约四万五,宽限期3年,还款30年。
银行说因为有人用新青安炒房的关系,最近送件的宽限期应该都不会给
到5年,所以抓3年,还款年限也因为这样之后不太会给到40年,所以最多抓
35年(说到这个就叹气...)。
最后再请教,本身预计几年内会出手名下的土地,预估最少可以获得一千
万左右,预计会拿400万去还房贷本金,请教上述两个贷款方案如果本金减少,
利息也都会跟着减少吗?还是总利息都不变?又本金减少后是还款年限缩短,
还是每个月还得钱减少,但总还款年数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