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买中古屋自住, 已付斡旋,
在准备与屋主谈之前, 仲介告知屋主希望售后回租3个月(+流程2个月=10月份)
屋主大换小, 目前仍有未清偿房贷+需拿卖掉钱来买房
爬文了解售后回租的风险, 想采行延后交屋, 但屋主拿不到钱也不会买房搬家
目前是想以装修耗时急着入住, 房贷高昂, 回租租金不够付贷款来劝房仲帮屋主介绍租屋
如果真要售后回租, 因为是自住 (租约公证=出租,是否就不能公证?)
公证也不能保证屋主是否如期搬家, 也担心屋况问题
请问各位厉害的房版前辈, 如果真的必须要售后回租, 有没有什么保护权益的方法?
还有没有其他应注意事项, 感谢大家的指点!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