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爬到这篇文 #1c2gsgug (home-sale)
该文原Po询问央行人员,却说增贷金额可用于购买不动产
前提是该物件不可申请购屋贷款,且增贷金额不可超过总价70%
想想好像也是,代书根本不管钱哪来的
只要款项按时进屡保,流程就是顺顺跑
过户后一阵子再拿出来增贷,同一笔钱搬来搬去
搞不好还越搬越大
是真的可以这样操作吗
前天国泰来推转增贷,随口说增贷要拿去不动产
马上被告诫不可以!
真相到底是....?
※ 引述《panzer1224 (panzer1224)》之铭言
: 站在风口上的猪都会飞
: 前几年入手几房的现在睡着都会笑
: 不过房地产没卖就是纸上富贵
: 看爽的而已
: 要把钱挖出来再投资才是真是房滚房钱咬钱
: 只不过现在政府强调居住正义平均地权
: 打炒房不能只是喊喊
: 以至于现在转增贷、信贷等挖出来的钱
: 都会被回查,不能再投入房地产
: 当然办法是人想出来
: 例如大水库、断点之类
: 有前辈可以分享一下各种小撇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