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都更 & 面前道路认定请益

楼主: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4-04-18 10:27:22
※ 引述《michael0929 (麦可)》之铭言:
: 大家好,想请问一下都更以及基地面前道路认定相关请益
: 请参考以下这张图:
: https://imgur.com/a/0mJguhI
857根本没有接到A路, 合并856, 可以用A路认定的面积也不大
首先, 一条路要作为面前道路, 必须这条路有指定建筑线
基地要临接这条指定建筑线的道路, 最少两公尺以上(不同基地面积有不同面宽规定)
才可以用这条路当作面前道路
一般来讲, 计画道路都有建筑线, 私设道路符合条件也可以申请指定
建筑线通常就在路沿, 实际位置要调建筑线图看
以这张图来看, 857根本没有接到A路
其次, 什么叫做
基地临接最宽道路境界线深进其路宽二倍且未逾三十公尺范围内之部分
,以最宽道路视为面前道路
https://i.imgur.com/lZVsFEW.png
这个图我只是随便画, 长度大概抓一下而已
假设你们跟856合建, 那你们可以用到A路的部分就是下面856接A路那条线, 称为面宽
面宽往内两倍路宽, 但不大于30公尺的部分
就是基地适用A路作为面前道路的范围, 不过这部分影响的是建筑高度, 不是容积率
第三, 台北市商业区容积率检讨
基地与邻接道路最少面宽要大于5公尺
则面宽*15倍的周长围起来的面积, 可以用那条路的宽度计算容积率
https://i.imgur.com/a7aqoWt.png
作者: michael0929 (麦可)   2024-04-18 10:32:00
谢谢大大回复 小弟吸收一下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4-04-18 10:50:00
路口转角怎么算好像不少细节 还要查图说那基地还是要整到846才漂亮
作者: weijidai   2024-04-18 13:06:00
想要560%跟建商谈分配 哈 整合起来到560也是建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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