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都更达八成后钉子户的处理方式?

楼主: jenting0820 (风的孩子)   2024-04-09 08:36:50
这个小弟刚好经历过两个都更的case,
这两个case中都有不同意户,来分享一下过程...
CASE1:
海砂屋,总户数80多户,不同意户10户左右,
都更计画核定后,建商走私调(解)与公调(解)的程序,
私调适建设公司与不同意户在里办公室找民意代表与里长做主持人做协调,
通常这种私调不同意户都不太鸟...
公调则是在市政府透过都市审议委员会委员来做协调,
一般不同意户为了最后一搏,这种公调都会出席,
不过通常不同意户提的意见之前87%都有提过了,
只要实施者的程序没有违法,估价没有徇私,
基本上要翻盘不容易,
而权利变换的程序中早有设计不同意户不餐与都更的退场机制(也就是拿补偿金),
这个退场机制所拿到的补偿金 跟 都更后分配新单位后出售后的价值 要来的少非常多,
所以聪明的不同意户虽然不满意,最后还是会选择分配房屋,而非领取补偿金。
CASE2:
海砂屋,总户数将近300户,不同意户10户不到,目前与市府有高等行政法院的诉讼,
全案还是核准、而且建商拆照与建照都有下来,
至少我在看台北市的都更政策,只要是列管的海砂屋,是一定核准拆除的,
只是中间程序需要时间去走,毕竟不同意户的权益也是要维护的
(好像法律比较保护 or 害怕会吵的人)...
我们从点交到真正拆除开工,整整花了1年。
个人建议:
可以去住其他地方就去住其他地方,死守都更宅真的压力大,
当你有其他的宅可以住时,压力就不会在你身上了,大概是这样...
题外话:
基泰案当基泰跟预售屋订户解约后,基泰就没压力了,
所以可以看看受灾户公办都更会搞多久...
※ 引述《common5566 (BL)》之铭言:
: 刚建设公司在说有某钉子户非常贪心
: 买了大楼的有权状的地下室 坐地起价
: 所以建设公司打算用"权变"的方式处理
: 请问"权变"是不是权利变换?
: 其真实意义是?
: 对于已达八成的都更区可以直接用这样的方式处理?
作者: ReiFan (说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4-04-09 08:45:00
推实际案例分享
作者: arkin (我觉得你疯了~别傻啦孩子)   2024-04-09 09:14:00
海砂屋还不同意真的妙哉
作者: ReiFan (说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4-04-09 09:15:00
虽千万人(同意)吾仍然可以不同意矣~
作者: keikochen (wake up!)   2024-04-09 09:19:00
推 海砂屋不同意的不知在想啥
楼主: jenting0820 (风的孩子)   2024-04-09 09:27:00
另外,忘了回复原po提到的权变,权变就是根据更新前估值比例,转换为都更后的价值去选屋,不管是自办都更还是公办都更或是找建商都更,背后都会走权变,因为权变有节税的好处,合建分屋在国税局的认定是合伙行为,视为营业,所以课税会比都更多很多,大概是这样...原po提到的地下室产权,因为没有土地,基本上拿到的估值应该不多,不可能让它坐地喊价的,而且因为没有土地也没有独立的地号,不可能排除都更,所以拆掉是迟早的事,需要时间耗就是了
作者: ReiFan (说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4-04-09 09:31:00
协议合建是地主各自跟建商签约 建商被加重税 看似不关地主的事 但实际上建商自有一把算盘 不可能做亏本生意 所以契约上能让给地主的利理论上就变少
作者: jinso7410 (Aso)   2024-04-09 09:54:00
果然喝过头没讲错 北市海砂屋就是用力买
作者: william826 (威廉狗)   2024-04-09 10:01:00
蛋白推案轻松多了 蛋黄都更有时是基于支持县市首长头才洗下去
作者: adey (若无闲事挂心头)   2024-04-09 10:23:00
所以目前没有非海砂屋的正常都更案件,涉及到不同意户,还能通过强拆的例子吗?
作者: ReiFan (说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4-04-09 10:35:00
蒋万安上任后代拆两案 我查是都没申请海沙奖励
作者: NotForever (没有什么是永垂不朽)   2024-04-09 11:18:00
感谢分享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4-09 12:05:00
权变就是"强买强买"的好听说词.强奸你再丢钱给你的意思只会有三家估价师估住户利益, 而不会有三家估价师估建商的合理利益, 因为都更本身就是建商买通蓝绿二党出来的东西
作者: ReiFan (说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4-04-09 12:17:00
请教一下楼上p大 怎样的都更才是正途 才是合理呢?
楼主: jenting0820 (风的孩子)   2024-04-09 12:36:00
不想跟建商合作重建也可以住户自己重建哦,不要那么仇视建商,毕竟他帮你抗大部分的风险与资金来源还有包装销售,这些如果有本事自己来,可以自己出来做哦另外,非海砂屋的可以走危老,危老如果遇到不同意户,应该会比海砂屋拖得更久,毕竟没有立即的危险,而且如果房屋结构没有问题,硬是要逼别人重建,是一种侵害对方权益的问题,这种要强拆的可能性不大,这也就是为什么比较少看到非危楼非海砂屋的都更案,不过如果土地是自己的,当然你有钱爱怎样就可以怎样了(反而这种他会想要走都更,因为有机会可以额外拿一些容积奖励)
作者: losmith (smith)   2024-04-09 13:08:00
我觉得不同意户本来就没想更 抵死不从不但会被硬上还只象征性的给你更前价值的补偿金 搞得好像他原本就想卖房一样
作者: ReiFan (说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24-04-09 13:12:00
不同意户有很多原因 有的完全不想更新 有的是对计画书不满
作者: losmith (smith)   2024-04-09 13:12:00
基本上不就达标后 建商踩死不让就好了开啥协调 反正已经确定能更了不同意户的诉求根本能无视了吧?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4-09 14:00:00
"果房屋结构没有问题,硬是要逼别人重建"??有名的文林苑永春都更,长安西路都更的强拆都是结构没问题硬拆的啊..
楼主: jenting0820 (风的孩子)   2024-04-09 14:01:00
当然每个不同意户都能说出一套自己的理由,合理的、不合理的都有(请google 龙脑案),但只要有影响到公共安全的,政府本来就应该站在维护大多数人的安全(公益性)来介入协调整合不同意户的意见,要不然被少数不同意户卡著,结果哪天地震来了,房子倒了,不同意户是要承担所有的责任吗?(所以大部分政府会介入的都更案大多是海砂屋或是危老类结构太弱的建物,很少看到包养的好的建物都更,因为这些给的奖励容积也是公共财)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4-09 14:01:00
都更的正途 国外有很多范例啊..台湾只是建物更新而己..台湾就是靠媒体宣传 建商立委图利建商修法而己..都更法第一条基于"公共利益",那什么是公共利益都更法没写那公共利益的审查机制是什么.条件是什么.也没写耶..就像法官要判刑没有"法条"可以参考耶..自由心证耶..都更审查委员相当于法官判案,委员的资格是什么??不知道耶.
楼主: jenting0820 (风的孩子)   2024-04-09 14:07:00
楼上的搞不清楚都更审查会议中审议委员们审查的重点哦,建议可以去看都市审议委员会的会议记录,房屋重建不是只有建筑物原地、外观要care而已...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4-09 14:08:00
36条强拆一直都有违宪疑虑,不赶快请大法官释宪一下..
楼主: jenting0820 (风的孩子)   2024-04-09 14:09:00
审查委员的资格也有公布,当然啦,也因为有学界的代表,所以有时候提出来的意见真的是打高空不切实际,但也没办法,都审就是这样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4-09 14:10:00
https://reurl.cc/13npxV没有公共利益你审个屁啊....没有公共利益你就回归一般建案,该怎么辨就怎么辨
楼主: jenting0820 (风的孩子)   2024-04-09 14:14:00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4-09 14:15:00
"政府本来就应该站在维护大多数人的安全"?????
楼主: jenting0820 (风的孩子)   2024-04-09 14:16:00
楼上的我帮你贴出来都审要看的东西,这些背后都是整个城市规划的精神在其中,整个城市规划的进步,就是一种广义的公益性...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4-09 14:16:00
那请政府宣告超过30年或是几年的房子一律视为"危楼"处理你不先认为为"危楼"就是合法又安全的建物 凭什么强制长安西路都更才二十年初就来谈都更重建了..27年被强拆
楼主: jenting0820 (风的孩子)   2024-04-09 14:18:00
剩下的其他乡民已经在你1/12的po下回复过你了,我就不再浪费力气在这里绕了...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4-09 14:19:00
规划个屁啊..文林苑三十年后又旧了该怎么辨..再加高一倍吗你po一些官面的场面话,重点在于"建商必须赚钱"的前提"广义的公益性"呵呵呵...呵呵..是建商的利益性吧!!
楼主: jenting0820 (风的孩子)   2024-04-09 14:22:00
你可以自己盖,有本事的话,没人逼你...但你要有能力说服别人相信你的能力...要不然一样会有不同意户.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4-09 14:23:00
民进党所有的贪污案都可以列出你那些东西..没人逼你??文林苑不是被逼永春不是被逼长安西路不是被逼?而且若真的有公共利益根本不用任何同意户同意就可以做了
作者: Bruce78522 (趴利是大人)   2024-04-09 15:42:00
CASE2该不会是明园大厦
作者: encoreg57985 (@@)   2024-04-09 20:09:00
长知识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4-09 21:22:00
"但只要有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像这种建商带风向的说法..不同意户为什么会影向公共安全?这真的太好笑了...如果真的影向公共安全根本也不用征求住户意见啊..
作者: marlboro1527 (Ko大师)   2024-04-10 11:26:00
不然以后楼上帮忙挂保证以后地震等天灾人祸发生时你帮忙赔偿,都更本来就有一套流程跟规则。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4-11 10:58:00
错事再多的流程和规则也是错的 https://reurl.cc/LWjQp4怕天灾人祸那为何还要征求住户同意?有公共利益根本不用南投花莲有多少都更?为何集中在双北?不就为图利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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