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ZB (亨亨)》之铭言:
: 目前我持有 A, B 两房无房贷,皆为婚前取得。
: 近期想购买 C 房,预期购入后卖掉目前入籍的 B 房重购退税。
: 但目前现金不足,所以想以 A 房贷款来作为头期款。
: 这样目前的问题是会造成 C 房会限贷还有高利率的问题。
: 所以本来计画是我 A 房贷款出来,然后赠与该金额让另一半购买 C 房。
: 但不确定这样在日后卖 B 房时,是不是就无法重购退税。
: 另外可能还有减免土增税或是其他青安首购的贷款操作方式适合我们的状态吗?
: 感谢各位先进的回答。
你的状况跟我很像,分享一下
我婚前买了A屋,婚后购入B屋,挂老婆名下我是保人(头期各付一半)。买入B屋后半年
内卖掉A屋,可使用重购退税,但土增税无法退(还好一万多而已)
几个要点
1. AB屋都要有居住事实且设籍自用
2. 无出租
3. B屋总价要比A贵(若不够贵只能部分退税)
至少过了一年到现在没被国税局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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