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这两年想尽各种办法来逼房东报税。
租屋补助房客自报、报税时房租改列特别扣除额、囤房税但出租可适用优惠税率。
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房东还是不愿意报的原因就是房地合一。
房地合一算下去,优惠税率也补不回来。
以持有六年来说,
一般持有的人要缴20%
报自住的人400万免税,400万外多的也只要10%。
阿就修法让有报出租的房东,
卖房也可以拿部分减免不就解了吗?
看是也提供一部分的免税额,超出免税额的也比一般20%低,看是10%还15%。
那房东不就愿意报了吗?
也不用搞到房客谍对谍,房客搞个租补还要被赶出去。
到底为什么要一边用法律阻止房东报税,
一边哭说房东不愿意报税 想一堆治标不治本的方法来逼报税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