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新青安与公教人员贷款选择

楼主: sifone7251 (sifone)   2023-12-09 14:33:26
各位前辈大家好
小弟现在买房1400万 预计要贷1000万 30年
我和老婆都是公教人员 所以可以办公教贷款 利率2.06%
但也可以选择上车现在的新青安贷款
到2026的7月底之前利率是1.775% 之后是2.15%
爬文以后发现其实可以先办新青安
之后再转贷公教贷款 两边都吃到优惠
但现在有个问题是
考虑到之后规划
也许十年后会搬到离父母近一点的地方就近照顾
我们夫妻可能会考虑到时再买一间
而现在要住的这间不见得会卖掉 可能考虑出租
因此希望能够
1.保留夫妻其中一方的首购资格(身上没有房贷)
2.但又希望目前的房屋是共同持有
因此小弟想问问版上前辈 以下的操作是否可行
A.现在先办新青安贷款
房屋持有人:妻 借款人:夫 担保人:妻
(先享受到新青安低利率)
B.三年后转贷公教人员贷款
房屋持有人:妻 借款人:夫 担保人:妻
(新青安补贴结束 转为享受公教贷款)
(但还没设定房屋共同持有)
C.又过了可能一两年 改登记持有人为共同持有
房屋持有人:共同 借款人:夫 担保人:妻
如此一来 房屋是共同持有
且老婆不是连带借款人
所以身上没有房贷(符合首购资格)
会这么麻烦的原因是因为
在操作B那边
目前公教贷款如果一开始就登记“房屋共同持有”
现在央行规定夫妻必须是一个当借款人 另一个是连带借款人
这样夫妻身上都有房贷
所以在房贷还清之前
两个人都没有首购资格
那么十年后的买房如果要符合首购
就可能只好把现在买的这间卖掉 (但规划中比较希望是出租就好)
因此在操作B中办理公教贷款时先不要设定“房屋共同持有”
先把贷款办下来 事后再于步骤C中将持有人改为共同持有
现在是希望版上前辈能指教
小弟这样的操作上有什么问题或不可行的地方
也想和前辈们确认一些事情
1. 在操作B中 新青安转公教是可行的吗
2. 在操作B中 新青安转公教如果可行
基本上只需要付代书费设定费等约2万多 是吗
3. 在操作C中 公教贷款下来时 原本是单独持有
此时去更改为共同持有的话
原本是担保人的那一方会被要求更改为连带借款人吗
这样上述操作 想要保留老婆的首购资格 就失败了
谢谢各位前辈的回答!
感恩!
作者: wentasu (哇哈哈)   2023-12-09 15:20:00
你们是婚后购买,双方就可以主张是婚后财产,倒也不用登记成两人。
作者: tiano (tiano)   2023-12-09 18:32:00
如果只是要一个保障,预告登记或设定债权就好了。共同持有浪费一个首购资格。
作者: heinya   2023-12-10 13:47:00
借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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